青岛食品(001219):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4年04月09日 20:31:36 中财网
原标题:青岛食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食品”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 2024年 4月 9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包括公司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关联董事苏青林先生、孙明铭先生、于明洁先生、宁文红女士及关联监事马兰瑞女士、曲俊宇先生回避了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表决。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华通集团对该项议案需回避表决。

(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 别关联方关联交易 内容预计金额实际发 生金额实际发生 额占同类 业务比例实际发生 额与预计 金额差异披露日期及索 引
关联交易类 别关联方关联交易 内容预计金额实际发 生金额实际发生 额占同类 业务比例实际发生 额与预计 金额差异披露日期及索 引
向关联方销 售商品华通集团及其 子公司、孙公司销售商品300.0050.440.10%-83.19%《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公 告》(公告编 号:2023-014)
接受关联方 提供的服务华创智能接受信息技 术服务40.0034.97100.00%-12.58% 
接受关联方 提供的服务都市产业园采购服务83.0033.85100.00%-59.22% 
接受关联方 提供的服务青岛华睿停车 科技发展有限 责任公司广告位租赁0.400.18100.00%-55.00%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 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主 要原因: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双方可能签署合同上限 金额,实际发生额是按照双方业务发展情况确定,导致实际发生 额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是公 司遵循市场化原则、正常经营发展的结果,不会损害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对关联方产生依赖的情形。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青岛华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06752725144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拾亿元整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永亮
成立日期:2008年 06月 06日
经营期限:2008年 06月 06日至长期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海口路 66号
经营范围:现代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股权投资、资本运营及产融服务;工业园区开发运营;物业管理;重大民生工程建设与运营;国有股权持有与资本运作;国有资产及债权债务重组;企业搬迁改造及土地整理开发;自有房屋租赁;财务顾问和经济咨询业务;经审批的非银行金融服务业项目的运作;经政府批准的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以外的其他资产投资与运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华通集团总资产为 5,075,424.63万元,净资产为 2,232,796.39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955,171.92万元,净利润130,036.99万元(前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华通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企业会计准则第 36号-关联方披露》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公司与华通集团构成关联关系。

履约能力分析:华通集团成立以来依法存续,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青岛华创智能数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2MA3BXJAT53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仟叁佰伍拾万元整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云翰
成立日期:2015年 10月 20日
经营期限:2015年 10月 20日至长期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海口路 66号
经营范围:软件和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据通信管理部门核发的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软件产品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软件咨询,招标代理、投标代理,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不含无线电及地面卫星接收设备)、广播电视设备、电子产品,经济贸易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金融、证券、期货),企业管理咨询,软件的登记代理服务,会议服务,金融信息咨询服务(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版权转让,版权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华创智能总资产为 2,646.19万元,净资产为 1,591.30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 2,477.46万元,净利润 255.97万元(前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华创智能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华通集团联营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第 36号-关联方披露》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因而公司与华创智能构成关联关系。
履约能力分析:华创智能成立以来依法存续,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青岛华通都市产业园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2MA3CM59M4U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亿元整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邵艳涛
成立日期:2016年 11月 22日
经营期限:2016年 11月 22日至长期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馆陶路 3号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园区管理服务;创业空间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房地产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物业管理;企业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都市产业园总资产为 120,991.91万元,净资产为 69,537.99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5,309.59万元,净利润 406.81万元。(前述财务数据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山东分所审计,审计报告文号:致同审字(2024)第 370FC0165号)
关联关系:都市产业园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华通集团全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第 36号-关联方披露》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因而公司与都市产业园构成关联关系。
履约能力分析:都市产业园成立以来依法存续,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青岛华睿停车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2MA3C99T01X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元整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林
成立日期:2016年 04月 19日
经营期限:2016年 04月 19日至长期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 8号 2栋
经营范围:停车场规划设计及咨询服务,停车场投资建设,【停车场装备及配套设施的研发、制造、销售、售后服务(制造仅限分支机构)】;停车场运营,清洁服务,物业管理;计算机软硬件研发、销售、技术服务;网络工程,计算机系统集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华睿停车总资产为 20,383.85万元,净资产为 2,445.53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319.97万元,净利润 182.67万元。(前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华睿停车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华通集团控股孙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第 36号-关联方披露》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因而公司与华睿停车构成关联关系。
履约能力分析:华睿停车成立以来依法存续,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及依据:依据市场原则定价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上述与华通集团及其子公司、孙公司的关联交易分多次进行,每次交易均根据关联方所需商品数量及相关商品市场价格签订具体的销售合同。与华创智能、都市产业园、华睿停车的关联交易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根据公允的市场价格和交易条件与对方签订采购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

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有关交易按照合同规定的公允价格进行,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输送利益或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的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的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在公平、公正、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拟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规定。一致同意《关于预计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包括公司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上述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中信证券对公司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 建 吴建龙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 4月 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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