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源股份(301286):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北京大华核字[2024]00000019号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Beijing Dahua International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imited Liability Partnership) 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3年度) 目 录 页 次 一、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 二、 1-4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号五层 519A [100071] 电话:86 (10) 6827 8880 传真:86 (10) 6823 8100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北京大华核字[2024]00000019号 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侨源股 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侨源股份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 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侨源股份募集资金专 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 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侨源股份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侨源股份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侨源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侨源股份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 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侨源股份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胡 彬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刘 杰 二〇二四年四月九日 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22]578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年 6月 8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4,001万股,每股面值 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16.91元。截至 2022年 6月8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 676,569,1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 51,057,441.39元,募集资金净额625,511,658.61元。 截止 2022年 6月 8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大华验字[2022]000333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540,304,318.62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301,578,988.85元;于 2022年6月 8日起至 2023年 12月 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38,725,329.77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5,769,343.25元。截止 2023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86,142,027.63元(其中现金管理余额 83,984,826.62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157,201.01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22年四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本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九日 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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