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饮食(000721):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秉祥)
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李秉祥) 本人作为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诚信、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和义务,及时关注公司的经营及发展状况,按时出席2023年度召开的各次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相关会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地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具体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李秉祥,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1988年7月参加工作。1988年 7月至1993年6月在陕西钢厂工作;1993年9月在西安理工大学攻读硕 士学位,毕业后留校至今。曾先后担任过西安理工大学会计系副主任、副院长、财务处处长,中国会计学会高等工科院校分会副会长,陕西股权交易中心审核委委员,西安市会计学会副会长等职。2019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 6月至今,任炼石航空(000697)独立董事;2020年5月至今,任长航凤凰(000520)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2023年度,本人按时参加公司召开的各次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 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并对必要事项发表意见,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一)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无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或 缺席情况。报告期内,对各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大会,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按照有关规定按时出席上述股东大会,无缺席情况。 (三)积极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分别在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任主任委员或委员。2023年,本人按时参与专门委员会开展的相关工作及活动,查阅公司的财务报表及经营数据,实时了解公司动态,运用自身的知识背景及专业特长,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化运作提供建议,为董事会决策起到积极作用。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3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涉及 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募集资金、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对必要事项发表意见。报告期内,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后续将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根据需要开展相关工作。 (五)行使特别职权情况 2023年,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大会,亦未独立聘请中介机 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 (六)与内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3年度,本人积极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 书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及时听取公司管理层对本年度公司生产经营、投资活动、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的汇报,与内审部门及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及时间安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本年度审计重点等事项进行沟通,加强独立董事工作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年报工作中的独立作用。 (七)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1.保持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高度关注,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使所有股东能公平获得信息。督促公司加强自愿性信息披露,切实维护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并对必要事项发表意见,确保董事会科学、民主决策,维护投资者权益。 3.积极配合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以维护全体投资者的 利益。 4.公司股东大会召开均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且在审议所有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均采取单独计票,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5.不断加强学习,通过参加中国上市公司协会、深圳证券交易所、陕西证监局及陕西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培训或自学,不断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认识和理解,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和履职能力,以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八)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本年度内,本人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自身履职需求进行现场办公,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依法行使表决权。本人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给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年度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内控评价报告等事项 本年度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4.1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时、准确、完整的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监事签署了审核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其中《2022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希格玛”)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希格玛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经验及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有利于保障和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希格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 公司履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4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勤勉、尽责的原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通过公司搭建的“3+1”履职平台,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更好的发挥监督作用;继续加强同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协作,深入了解公司业务开展与经营管理情况,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增强公司董事会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提升公司经营业绩,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李 秉 祥 2024年4月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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