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饮食(000721):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饮食”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1 ——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808号文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控股股东发行74,858,388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4.0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3,925,055.28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4,465,787.00元(不含税)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9,459,268.28元,已存入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希会验字(2022)0001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情况 2022年度募集资金支出为25,472.13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487.35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087.54万元,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于2022年1月28日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087.54万元。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3年度募集资金支出为2,433.24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支出27,905.38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后附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2、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经鉴证,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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