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新华(603230):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时间:2024年04月10日 03:16:23 中财网
原标题:内蒙新华: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内蒙新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履行监督职责,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专业性、勤勉尽责、讨论与沟通审计事项、续聘建议方面进行了监督与评估。

具体情况如下: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内蒙新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履行监督职责,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专业性、勤勉尽责、讨论与沟通审计事项、续聘建议方面进行了监督与评估。

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截至 2023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78 名、注册会计师 2,533 名、从业人员总数 10,730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693 名。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3 年年报工作安排,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签字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此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其他审计项目组成员在公司的任职情况,未发现除审计必要费用外的其他任何形式的经济利益情况,未发现其他影响公司审计业务独立性的情况。


公司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从业、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在证券业务方面具有较为丰富的执业经验。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公开信息查询等方式持续关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等情况。结合报告期内的实际履职情况,经综合评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职地履行审计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协商公司财务报告审计事项,确定了审计计划、审计范围、审计方法,并持续督促其按既定规划及时完成审计工作。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的审计意见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其进行沟通并了解相应情况。


为确保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顺利推进,结合候选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费用报价、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人力及其他资源 配备等方面的综合评价,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与表决通过后,向公司董事会提名聘请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024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充分发挥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能,以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提高财务信息披露质量为导向,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刘丽珍 秦建平 宗那生
2024 年 4 月 10 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