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新华(603230):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内蒙新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履行监督职责,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专业性、勤勉尽责、讨论与沟通审计事项、续聘建议方面进行了监督与评估。 具体情况如下: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内蒙新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履行监督职责,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专业性、勤勉尽责、讨论与沟通审计事项、续聘建议方面进行了监督与评估。 具体情况如下: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截至 2023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78 名、注册会计师 2,533 名、从业人员总数 10,730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693 名。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2024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充分发挥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能,以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提高财务信息披露质量为导向,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刘丽珍 秦建平 宗那生 2024 年 4 月 10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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