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环境(30086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2023年度跟踪报告
|
时间:2024年04月10日 17:56:05 中财网 |
|
原标题:
南大环境: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2023年度跟踪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
2023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南大环境 |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晓锋 | 联系电话:025-83387757 |
保荐代表人姓名:沙伟 | 联系电话:025-83387687 |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 工作内容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已对南大环境从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
日披露的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各类信息披露文
件均及时进行了审阅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
数 | 0次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情况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
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
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是,已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等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公司已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每月一次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
披露文件一致 | 是,公司已披露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现金管理
产品的进展公告》《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等,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
展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亲自列席1次,已阅会议文件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亲自列席1次,已阅会议文件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亲自列席0次,已阅会议文件 |
5.现场检查情况 | |
(1)现场检查次数 | 1次 |
项目 | 工作内容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
送 | 是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
况 | 未发现公司需要进行整改的问题 |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 |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 9次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
见 | 不适用 |
7.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
查报告除外) | |
(1)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 0次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否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
规 | 是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1)培训次数 | 1次 |
(2)培训日期 | 2023年12月18日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重点介绍了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信息披露的相关
内容,从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和募集
资金监管等方面结合相关案例进行讲解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1.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3.“三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无 | 不适用 |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8.购买、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
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
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无 | 不适用 |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
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无 | 不适用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
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 无 | 不适用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
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
1.股份锁定、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2.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3.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 是 | 不适用 |
4.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5.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6.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7.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 是 | 不适用 |
8.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9.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0.关于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问题
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1.关于房屋租赁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2.关于不存在一致行动及不谋求控制权
的声明函 | 是 | 不适用 |
四、重大合同履行情况
保荐人核查了
南大环境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经核查,影响
南大环境重大合同履行的各项条件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合同无法履行的重大风险。
五、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 说明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不适用 |
2. 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
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
及整改情况 | 报告期内本保荐人未因该项目被中国证监
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报告
期内南大环境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无 |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