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纽威数控(688697):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纽威数控装备(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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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04月10日 18:56:44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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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纽威数控: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纽威数控装备(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纽威数控装备(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保荐机构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名称:纽威数控装备(苏州)股份
有限公司 |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龙飞 | 联系方式:18610565357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 16号院 1号
楼泰康集团大厦 10层 |
保荐代表人姓名:周圣哲 | 联系方式:13811102951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 16号院 1号
楼泰康集团大厦 10层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2594号”批准,
纽威数控装备(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
纽威数控”)获准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公司发行新股的发行价为 7.5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61,658.3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4,428.00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57,230.36万元。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于 2021年 9月 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中信建投证券”)担任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由
中信建投证券完成持续督导工作。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号——持续督导》,
中信建投证券出具本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情况 |
1 |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
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
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
作计划 |
2 |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
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
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
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 保荐机构已与纽威数控签订《持续
督导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
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
3 |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
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
定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了解
纽威数控经营情况,对纽威数控开
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
4 |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
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 | 持续督导期间,纽威数控未发生按
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 |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情况 |
| 证券交易所报告,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
指定媒体上公告。 | 的违法违规情况 |
5 |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
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
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
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
荐机构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 持续督导期间,纽威数控未发生违
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
6 |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
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 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纽威
数控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
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
的各项承诺 |
7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
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
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行为规范等。 | 保荐机构督导纽威数控依照相关规
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
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
8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
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
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
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
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 保荐机构对纽威数控的内控制度的
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纽威数控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
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
公司的规范运行 |
9 | 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
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
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
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 保荐机构督导纽威数控严格执行信
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
其他相关文件 |
10 |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
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
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
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
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
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
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
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保荐机构对纽威数控的信息披露文
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向上海证
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
11 |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
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
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
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 持续督导期间,纽威数控及其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
12 |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
交易所报告。 | 持续督导期间,纽威数控及其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
诺的情况 |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情况 |
13 |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
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
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
与事实不符的,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
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
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 持续督导期间,纽威数控不存在应
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
信息与事实不符的 |
14 |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应督促上市公
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
所报告:(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上市规则》
等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
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
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上市公司出
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
的情形;(四)上市公司不配合保荐机构持续
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
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 持续督导期间,纽威数控未发生相
关情况 |
15 |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
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上
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自知道或应当
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
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检查:
(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涉嫌
资金占用;(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董事、监
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五)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
(六)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情形。 | 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已制定现
场检查工作计划,并完成现场检查
工作 |
16 |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的承诺履行情况。 | 持续督导期间,纽威数控不存在未
履行承诺的情况 |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主要的风险事项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技术升级迭代风险
数控机床行业属于典型的技术密集型行业,技术创新是推动企业发展的核心要素之一。公司所处的数控机床行业市场竞争激烈,其中世界领先技术、高端产品基本由德国、日本、美国等少数发达国家机床巨头企业掌控,国内数控机床企业总体处于进口替代的初步阶段。
数控机床产品研发技术能力主要体现在数控机床产品的高精度、高效率、高稳定性、智能化等领域。目前,机床消费市场有向高端化发展的趋势,低端机床市场需求萎缩。如果公司在未来新型关键技术研发领域上出现重大的错误判断,未能及时把握住更有市场价值的新技术路线,或者受到国外机床巨头的技术封锁,则公司可能无法紧跟全球技术前沿,产品研发能力下降,相应技术升级迭代的风险会加大,影响公司未来持续发展能力。
2、知识产权受到侵害和泄密的风险
公司拥有的专利等知识产权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共拥有专利合计 212项,其中发明专利 19项。
如果由于核心技术人员流动、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不力等原因,导致公司知识产权受到侵害或泄密,将在一定程度上削弱公司的技术优势,对公司竞争力产生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1、主要采用销售服务商及经销模式引致的风险
数控机床具有固定资产属性,最终客户的分散性高、重复率低,使得机床行业普遍采用销售服务商或经销模式为主。2023年,公司主营业务经销收入占比为 70.92%。如果未来公司与销售服务商、经销商的合作不畅或者出现分歧,使得重要销售服务商、经销商流失,进而可能引致销售渠道减少、销售收入下降,乃至业绩出现下滑的风险。
2、核心零部件进口依赖风险
公司产品的数控系统主要采购自发那科等国际供应商,公司的转台、刀库、刀塔和齿轮箱等核心功能部件、导轨、丝杠、轴承等传动部件以进口或境外品牌为主,其供应稳定性对公司生产经营影响较大。
上述采购模式可能存在以下风险:(1)原材料供货周期较长,影响公司及时生产,从而延误交货;(2)进口元器件成本较高,导致公司面临同行业价格竞争压力;(3)受国际贸易纠纷等影响,存在关键元器件断供或因关税增加而采购价格提高的风险。
(三)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坏账风险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 24,923.19万元,占期末流动资产比重为 8.12%。公司客户分散,数量众多,对公司应收账款管理能力要求较高。报告期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为 1,680.76万元。若宏观经济或行业发展出现系统性风险,导致公司较多客户发生经营困难或者与公司合作关系出现不利状况,可能导致回款周期延长甚至无法收回货款,进而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存货跌价风险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为 92,166.94万元,占期末流动资产比重为 30.04%,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为 3,684.21万元。若市场偏好发生变化,部分种类数控机床可能出现订单不足的情况,导致相关原材料发生滞压,产生存货跌价损失,公司的经营业绩将受到不利影响。
(四)行业风险
公司多年来专注于中高档数控机床行业,市场竞争压力主要来自日本、韩国、中国台湾地区的高端机床制造商,以及部分国内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中高档数控机床企业。受到市场竞争不断加剧的影响,若公司无法及时提升技术研发能力,提高产品及服务竞争力,更好地满足下游客户的需求,则将面临市场份额下降,现有产品的价格、毛利率下降以及现有产品被竞争对手取代的风险,影响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五)宏观环境风险
国际形势依然复杂严峻,欧美发达经济体通胀仍处于高位、货币政策持续收紧,全球机床需求不稳定不平衡,公司面临经济环境恶化的风险。
四、重大违规事项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3年,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元
主要会计数据 | 2023年 1-12月 | 2022年 1-12月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 | 2,321,036,869.98 | 1,845,571,232.25 | 25.7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 | 317,646,506.17 | 262,232,192.44 | 21.1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 | 275,892,899.29 | 221,471,553.85 | 24.5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 351,300,894.79 | 252,932,718.27 | 38.89 |
主要会计数据 | 2023年 12月末 | 2022年 12月末 | 本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减(%)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 | 1,607,471,555.57 | 1,420,842,647.62 | 13.14 |
总资产 | 3,652,773,240.07 | 3,249,628,414.07 | 12.41 |
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主要财务指标 | 2023年 1-12月 | 2022年 1-12月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 | 0.97 | 0.80 | 21.25 |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 | 0.84 | 0.68 | 23.5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率(%) | 21.13 | 19.70 | 增加 1.43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 | 18.35 | 16.64 | 增加 1.71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
的比例(%) | 4.39 | 4.45 | 减少 0.06个百分点 |
2023年,公司在提升产品性能的同时实施精细化管理,对材料采购、产品设计及各项费用进行严格的管控,不断提高产品的竞争力。同时,公司积极开拓海外市场,海外营收占比提高,使公司经营业绩保持较好增长。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一)技术优势
公司长期致力于中高档数控机床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重视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公司建立了一支经验丰富、研发能力较强且规模较大的研发团队,截至2023年 12月末的研发人员 251人,占员工总数的比例为 20.23%,其中高级工程师 39名、工程师 42名,保障公司的持续创新能力。
公司凭借较强的技术实力,参与了多个国家及江苏省重大科研项目。其中,公司累计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高档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及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等研发项目 9项,在高档数控机床领域取得了一系列研发成果,提高了数控机床精度、加工效率、可靠性等整体性能,缩短了与国际领先水平的技术差距。截至 2023年底,公司拥有专利 212项,其中发明专利 19项,软件著作权39项。
公司掌握机床精度与保持领域、机床高速运动领域、机床故障分析解决领域、操作便捷领域、复杂零件加工领域和功能部件自主研发领域 6大领域核心技术,从而实现公司数控机床产品的高精度、高效率和高可靠性。其中,公司应用核心技术推出的高性能高速卧式加工中心、车铣复合数控机床等产品,在部分指标性能方面达到了较先进水平,部分产品与国外竞争对手相比已具备一定的竞争优势,逐步获得国内客户的认可及采购。
(二)高效的综合服务能力
公司生产的机床是客户赖以生产经营的重要资产,其故障可能对客户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因此,服务能力、响应速度是客户采购机床时的重要考虑因素。
国际领先品牌在中国市场多采用代理销售模式,国内大多客户难以根据自身需求进行定制化化采购,且该等品牌产品售后服务周期较长且费用较高。公司深耕本土市场,建立了经验丰富、技术实力较强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团队与体系,以快速响应提升客户体验。
在售前,公司配备专门应用工程师深入了解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定制化需求解决方案。在销售过程中,公司为客户提供现场设备安装、调试服务。对已销售的产品,公司通过自主开发的 CRM系统,实时收集、跟踪产品信息,针对出现的故障进行高效响应,为此,公司建立了技术实力较强的专职售后服务团队,截至 2023年底,公司售后服务人员共计 96名,占公司员工总数的 7.74%。
公司通过综合客户服务,不仅可以增强了客户粘性与满意度,还可以更深入了解下游行业动态、产品存在问题等信息,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决策及产品研发改进。
(三)部分核心功能部件自产优势
因技术门槛较高,我国机床采用的高端功能部件基本依赖进口。随着行业发展,机械加工精度、效率要求越来越高,我国机床行业对高端功能部件依赖问题愈发严重。此外,外部采购的功能部件主要为标准产品,与机床整机可能存在匹配度较差从而影响机床性能的问题。
为解决这一问题,公司经自主研发,已开发出了大扭矩电主轴、高精度数控转台等部分机床核心功能部件。实现了该等核心功能部件供应自主可控、提高了功能部件与整机的匹配度,并有效降低了产品成本,从而提高了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四)产品型号丰富优势
公司是我国能提供丰富的数控机床型号产品的少数供应商之一。经长期技术积累,公司已推出大型加工中心、立式数控机床、卧式数控机床等系列 200多种型号的机床产品,覆盖从应用于简单机械零件加工的普通数控机床,到适应复杂精密曲面加工的大型五轴联动数控机床,可加工尺寸大小从 1厘米到 32米,重量从 10克到 200吨的各类金属工件。因此,公司能为各类客户提供满足其需求的产品,并能为有多种机床采购需求的客户提供一站式产品供应。
(五)营销网络优势
经长期积累,公司已建立了较完善的数控机床销售网络。公司以下游客户较为集中的
长三角地区为重点销售区域,同时销售网络已拓展至全国大部分省市和地区。公司还建立了专门海外销售网络,产品销售至 50多个国家或地区。公司在以经销商为主开拓市场的同时,直接为最终客户提供售前、售中、售后服务,提高了客户粘性、夯实了公司营销网络的稳定性。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2023年,公司研发投入 10,192.71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为 4.39%;新增知识产权项目申请 54件(其中发明专利 7件),共 42件知识产权项目获得授权(其中发明专利 3件)。截至 2023年末,公司累计获得发明专利 19件,实用新型专利 172件,外观设计专利 21件,软件著作权 39件。
截至 2023年末,公司主要在研项目进展顺利,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或行业先进水平。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89,709,222.31元,收到存款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人民币 13,998,441.22元,支付手续费人民币11,996.96元,募集资金存储专户的余额为人民币 96,580,847.34元。明细如下:
项目 | 金额(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616,583,585.00 |
减:发行费用 | 44,279,959.61 |
募集资金净额 | 572,303,625.39 |
减:募投项目使用金额(募集资金到账后) | 424,529,522.31 |
其中: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 340,547,377.23 |
本年度使用金额 | 83,982,145.08 |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 65,179,700.00 |
手续费 | 11,996.96 |
加:银行存款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 | 13,998,441.22 |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96,580,847.34 |
公司 2023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2023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未发生变化,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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