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铸管(000778):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兴铸管”或“公司”)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新兴铸管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数额、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增发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215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 2017年2月 15日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47,572,815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5.15元,募集资金总额 179,000.0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6,609.08万元。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 ZB1009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的金额为 179,220.86万元,其中:(1)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的金额为 175,197.60万元;(2)本年度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的金额为 0万元;(3)本年度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4,023.26万元。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止,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2,611.78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其管理和监督做了明确规定。 另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2017年 3月 6日,公司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安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管理和监督等事项进行了明确规定。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专门的银行账户。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募集资金使用审批程序和管理流程,募集资金按计划投入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本年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7年 3月 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 62,346.3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 ZB10368号)。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 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高性能球墨铸管DN300-1000智能自动化生产线升级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截止 2023年 12月 27日,公司已将全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共计 4,023.26万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已办理完毕专户的注销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不存在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对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新兴铸管董事会编制的《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核,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新兴铸管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新兴铸管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相关人员通过与管理层沟通、审阅相关资料等多种方式,对新兴铸管 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 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新兴铸管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销户证明、结项资料、会计师事务所相关报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新兴铸管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2023年新兴铸管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