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德股份(838171):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838171 证券简称:邦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8 威海邦德散热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2年5月1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威海邦德散热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56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发行价格为7.00元/股,发行股数为2,025.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1,75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7,908,326.6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3,841,673.34元。 截至2022年5月24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核字[2022]000303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制度,并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得到切实履行。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1,7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3,841,673.3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大华验字[2022]000303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投项目可行性不存在重大变化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41,451,660.19元,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3,584,905.64元(不含税),公司对本次置换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6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大华核字【2022】0010510号”鉴证报告。公司保荐机构出具了《关于威海邦德散热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对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发行费用的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度,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泰证券对邦德股份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无异议。 七、会计师鉴证意见 会计师认为,邦德股份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邦德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备查文件 (一)《威海邦德散热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威海邦德散热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威海邦德散热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四)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威海邦德散热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威海邦德散热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 单位:元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热交换器数字化生产项目(一期)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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