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德股份(838171):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时间:2024年04月10日 21:05:58 中财网
原标题:邦德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838171 证券简称:邦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8
威海邦德散热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2年5月1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威海邦德散热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56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发行价格为7.00元/股,发行股数为2,025.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1,75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7,908,326.6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3,841,673.34元。

截至2022年5月24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核字[2022]000303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银行名称账号金额(元)
威海邦德散热系统股 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威海分行2061007880110000486611,585,805.18
威海邦德散热系统股 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经 济技术开发区支行6319012248105777,009,128.98
威海邦德散热系统股 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威海分行206100788016000048760.00
合计--18,594,934.16
注:上表中公司募集资金账户金额为包含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手续费等后的金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制度,并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得到切实履行。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1,7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3,841,673.3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大华验字[2022]000303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募集资金用途调整后募集资金计 划投资总额本期投入募集资 金金额累计投入募集资 金金额
1热交换器数字化生产项目(一 期)116,411,700.0037,653,619.46106,431,751.70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7,429,973.34471,344.00566,060.00
合计-123,841,673.3438,124,963.46106,997,811.70
注:上表中“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包含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41,451,660.19元。

募投项目可行性不存在重大变化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41,451,660.19元,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3,584,905.64元(不含税),公司对本次置换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6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大华核字【2022】0010510号”鉴证报告。公司保荐机构出具了《关于威海邦德散热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对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发行费用的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度,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泰证券邦德股份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无异议。


七、会计师鉴证意见
会计师认为,邦德股份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邦德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备查文件
(一)《威海邦德散热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威海邦德散热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威海邦德散热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四)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威海邦德散热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威海邦德散热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
单位:元

募集资金净额(包含通过行使超额配售权取得 的募集资金)123,841,673.34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8,124,963.4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06,997,811.7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总额比例  0%     
募集资金用 途是否已变更 项目,含部 分变更调整后投资总额 (1)本报告期投入金 额截至期末累计投 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 入进度(%) (3)= (2)/(1)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化
热交换器数 字化生产项 目(一期)116,411,700.0037,653,619.46106,431,751.7091.43%2023年9月 24日
研发中心建 设项目7,429,973.34471,344.00566,060.007.62%2025年5月 24日不适用
合计-123,841,673.3438,124,963.46106,997,811.70----
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 计划进度,如存在,请说明应对措施、投资计 划是否需要调整(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不适用       
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况说明(分具体募集资 金用途)不适用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41,451,660.19元, 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3,584,905.64元(不含税),公司对本 次置换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6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 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和       

 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大华核字【2022】0010510号”鉴证报告 公司保荐机构出具了《关于威海邦德散热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 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对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发行费用的情况。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情况说 明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情况。
超募资金投向不适用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或归还银行借款情况说明不适用
注:2024年1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热交换器数字化生产项目(一期)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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