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惠电子(833509):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833509 证券简称:同惠电子 公告编号:2024-010 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惠电子”或“公司”)于 2020年 12月 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核准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41号),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 2,500万股新股(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新股)。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6.31元/股,发行股数为 2,174万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 137,179,400.00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5,589,150.9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1,590,249.0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分别存入公司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营业部账户(账号:82600188000280896)74,943,550.94元、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营业部账户(账号:8110501012801659260)52,000,000.00元。截至 2020年 12月 30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到账,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15-13号)。2021年 1月 11日,本次发行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2021年 2月 22日,公司收到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募集资金人民币 14,280,249.34 元存入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营业部(账号:82600188000280896)。2021年 2月 23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15-1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便保荐机构监督和核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情况。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的认购账户分别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营业部账户(账号:82600188000280896)、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营业部账户(账号:8110501012801659260)。此两个账户开立之后一直仅用于募集资金用途,未作其他用途。 自《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颁布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以来,公司一直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要求向保荐机构提供专户资金使用的相关资料。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1。 2、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情况 2021年 1月 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故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021年 2月 22日,公司收到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募集资金人民币 14,280,249.34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投项目可行性不存在重大变化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2021年1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4,673,197.13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041,673.58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四)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报告期,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截至 2022年 12月 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余额为 5,000,000.00元,购买银行固定收益开放类理财产品 2,000,000.00元。 前述结构性存款和理财产品到期后,公司进行了赎回。2023年度公司未新增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8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23年9月12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意公司2020年度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全部结项,并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理财收益等,实际节余募集资金以划转资金日的银行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使用。 公司于2023年9月25日披露了《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余额转出并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鉴于公司股票募投项目全部结项,其对应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募集资金余额已转至公司自有账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上述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不适用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同惠电子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有效执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七、会计师鉴证意见 我们认为,同惠电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证公告〔2023〕49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同惠电子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备查文件 1、《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4月 1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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