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惠电子(833509):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机构”)作为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惠电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同惠电子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同惠电子于 2020年 12月 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核准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41号),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 2,500万股新股(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新股)。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6.31元/股,发行股数为 2,174万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 137,179,400.00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5,589,150.9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1,590,249.0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分别存入公司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营业部账户(账号:82600188000280896)74,943,550.94元、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营业部账户(账号:8110501012801659260)52,000,000.00元。截至 2020年 12月 30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到账,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15-13号)。2021年 1月 11日,本次发行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2021年 2月 22日,公司收到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募集资金人民币 14,280,249.34 元存入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营业部(账号:82600188000280896)。2021年 2月 23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15-1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单位:元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及中信建投分别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便保荐机构监督和核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情况。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的认购账户分别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营业部账户(账号:82600188000280896)、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营业部账户(账号:8110501012801659260)。此两个账户开立之后一直仅用于募集资金用途,未作其他用途。 自《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颁布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以来,公司一直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要求向保荐机构提供专户资金使用的相关资料。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情况 2021年 1月 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故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2021年 2月 22日,公司收到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募集资金人民币 14,280,249.34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2021年 1月 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4,673,197.13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041,673.58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1、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截至 2021年 1月 2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 14,673,197.13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公司本次发行的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15,589,150.94元,其中承销费用10,235,849.06元已从募集资金中扣除。截至 2021年 1月 20日,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 3,041,673.58元,本次拟置换 3,041,673.58元。截至 2021年 1月 20日,公司各项发行费用中自筹资金实际已支付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本年度,同惠电子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报告期,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元
截至 2022年 12月 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余额为 5,000,000.00元,购买银行固定收益开放类理财产品 2,000,000.00元。 前述结构性存款和理财产品到期后,公司进行了赎回。2023年度公司未新增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同惠电子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 8月 2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23年 9月 12日公司召开了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意公司 2020年度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全部结项,并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理财收益等,实际节余募集资金以划转资金日的银行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使用。 公司于 2023年 9月 25日披露了《常州同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余额转出并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鉴于公司股票募投项目全部结项,其对应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募集资金余额已转至公司自有账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上述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 六、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七、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我们认为,同惠电子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同惠电子公司募集资金 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同惠电子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有效执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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