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祖股份(603886):元祖股份202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原标题:元祖股份:元祖股份202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上海元祖梦果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零二四年四月 上海元祖梦果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上海元祖梦果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3 上海元祖梦果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5 议案1 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6 议案2 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13 议案3 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16 议案4 公司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 ............................................................................................ 34 议案5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38 议案6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39 议案7 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报告 .................. 40 议案8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49 议案9 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 53 议案10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 57 议案1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58 议案12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63 议案13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64 议案14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 65 上海元祖梦果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4月23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4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地点:上海市青浦区沪青平公路2799号 上海新虹桥凯悦嘉轩酒店 三、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四、议程及安排: 1、股东及参会人员签到; 2、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介绍到会人员、会议注意事项及推举计票人、监票人; 3、宣读并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4)《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6)《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报告的议案》 8)《关于审议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9)《关于审议公司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关于审议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1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2)《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4)《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4、现场投票表决及股东发言; 5、监票人宣布现场投票结果; 6、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草案); 7、全体董事及相关人员签署股东大会决议与会议记录等文件; 8、现场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发表见证意见; 9、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上海元祖梦果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此次股东大会的议事效率,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应当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二、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向全体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公司股东行使表决权时,如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三、本次大会现场会议所有的议案均采用书面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每项表决应选择“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每项表决只可填写一栏,多选或不选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表决请以“√”符号填入空栏内;每张表决票务必在表决人(股东或代理人)处签名,未签名的表决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四、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权利。股东要求发言必须事先向公司申请登记。股东发言时,应当首先进行自我介绍,每一位股东发言不超过五分钟。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发言,并不得超出本次会议议案范围;股东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五、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侵犯其他股东权益,不扰乱大会的正常会议程序。如需提前离开会场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将表决票提交给大会秘书处。 六、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进入会场。 上海元祖梦果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 议案1 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3年度,上海元祖梦果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祖股份”、“元祖”或“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依法履行董事会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利益,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职责,勤勉尽责、科学决策,按照公司发展战略实际推进各项工作,保持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现就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公司经营情况 (一)2023年经营情况及主要财务数据: 2023年元祖股份实现营业收入265,910.2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78%;实现净利润27,632.29万元,比去年增长3.7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633.27万元,比上年增长3.74%。 2023年末,公司资产总额315,204.8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了879.39万元,增加0.28%。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公司产品主要以境内市场销售为主,利用全国 750+家线下实体店及线上各大电子商务平台和外卖平台实现 B端和 C端多种类型客户的销售覆盖。其中,线下实体店以直营为主,加盟为辅,开展销售活动。 (二)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开展工作: 1、全流程品质守护,产品持续优化 公司采用急速冷冻工艺,在短时间内将产品温度控制在-18℃,急速锁鲜。 超低温环境下,微生物和细菌暂停繁殖,避免大量冰晶刺破食物细胞,保证食物口感新鲜;全程冷链,公司提供冷冻包装,冷链运输,冷链终端。物流车辆配备GPS卫星定位系统,采用双温车配送,对货品位置及温度实时管控。完善、高效的冷链物流,保证将新鲜产品第一时间送到千家万户,工艺出众产品更好吃;采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1次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
1、董事会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能够主动关注公司经营管理信息、财务状况、重大事项等,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能深入讨论,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建言献策,作出决策时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利益和诉求,切实增强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推动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应有的监督职能,严格审议各项议案并作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不受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影响,并按照有关规定对公司的利润分配、关联交易、续聘审计机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2、董事会各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除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担任主任委员以外,其他专门委员会均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议事规则召开会议,对各自分属领域的事项进行审议,运作规范,在2022年年报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独立董事与公司财务部门及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关注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切实履行了责任和义务,保证了年报披露各阶段工作的有序开展与及时完成。 (四)公司规范化治理情况 公司董事会秉持诚实守信、规范运作的原则,以严格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诚信经营,科学管理,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切实保障全体股东与公司利益。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积极参与并指导公司经营工作,对财务报表、定期报告事先作了认真审阅,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发表意见,提出合理化建议。 (五)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报告期内,公司共披露定期报告4份,临时公告39份。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董事会持续做好日常投资者关系管理及维护工作,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专栏中对投资者的提问进行解答,公司积极通过网络、电话、E互动、券商策略会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进行交流,并使用视频录播的方式与投资者互动,用更直观的方式让投资者了解公司的动向,帮助投资者了解公司现状,保护投资者的切身利益,努力提升资本市场对公司的认可度。 公司总经理、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独立董事参加了“元祖股份2022年度暨2023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2023年6月15日),采用视频录播的方式与投资者进行交流,可视化财报数据提供更直观的业绩表现,并邀请独立董事以更客观的角度和治理者的高度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此外,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独立董事参加了“元祖股份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2023年8月28日),并首次举办了“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2023年11月8日)。 (七)组织学习培训,提高董监高的规范意识 为帮助董监高提升业务能力、提高自律意识、规范执业行为,董事会组织了多种形式的学习及培训活动,开展关于新修订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学习;安排2023年度董事会秘书任前及后续培训工作。 每周向董监高报告资本市场及行业新闻内容,定期将资本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整理汇编,供董监高学习。 三、2024年度公司经营计划及董事会工作重点 (一)提升品牌力,打造蛋糕第一品牌 随着国民消费升级,烘焙食品需求不断上升,并且呈现多元化发展趋势。近年来中国烘焙食品行业市场规模持续提升,随着人均消费水平的增长及餐饮消费结构调整,烘焙食品市场将持续扩容。公司将“打造蛋糕第一品牌”作为重点发展战略目标,持续弱化节令占比、提升蛋糕影响度,做到每款蛋糕都是精品。公司将继续大力开发蛋糕款式,从顾客角度造节日、增需求,打破只有生日才吃蛋糕的观念,做代表元祖的蛋糕,开发有寓意、有故事、有话题的产品。报告期内公司从顾客角度打造双11搞钱周,蛋糕出库3.1万只,同比增长59%。 (二)公域拓新,私域复购 近年来公司一直在开拓公域,深耕私域。由总部统筹媒体采购,实现精准流量投放、差异化推广,提升客户转化率。公域投放话题,引导客户线下打卡、成为会员、转化私域;私域宠粉,提供会员活动,实现复购。 (三)调优门店布局,提升坪效 公司保持稳健拓店速度拓展直营与加盟门店网络,成熟市场调整疏密,加速开发空白市场;开拓优质门店,优化门店空间布局,提升坪效。公司重视每一家门店的发展,总部营运部门与子公司协同深入进行区域分析,为门店制定差异化辅导方案,通过资源和销售终端互通互联,形成有效渠道网络,同时统一门店服务标准,持续打造门店服务力,提升单店贡献度。 (四)强化品质管控,牢筑食安底线 公司一直把食品安全放在企业生命首位,公司也秉承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健康·好吃·有故事”的产品理念,牢抓产品品质,注重采购-生产-仓储物流-销售全链路食品安全及质量管控。公司全链路食安管控体系,做到食安0事故,打造独特性、紧抓安全性,全国领先的烘焙食品质量标杆企业;食安系统不断升级,打造透明化、数字化、智能化的食安管控链,持续为元祖食品安全保驾护航。 (五)助力公益事业,积极践行企业责任 “让人与人之间的联结更紧密”一直是元祖人的理念,公司一直相信儿童是人类的未来,是和平的希望,呵护儿童就是善待未来。贫困儿童需要的不仅是物质上的支持和帮助,他们更需要精神上的慰藉和鼓励。公司在2012年启动“星星许愿”公益活动,采用1对1专人陪伴的方式为困境儿童带来物质与精神上的双重援助。十余年来公司不忘初心,始终坚持“用爱陪伴孩子快乐成长”。 公司成立公益基金会,旨在将 “星星许愿”等公益活动壮大。通过建立慈善公益平台,使公司慈善公益活动效能充分发挥,更好的践行企业社会责任。未来公司将不断扩大帮扶规模、辐射全国,愿星星之火、燎原相传。 以上事项,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上海元祖梦果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
二、监事会对2023年公司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对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内部控制规范管理等相关事项进行了监督检查,对下列事项发表了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监事会会议、参加股东大会和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以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进行监督,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和侵犯股东权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季度、半年度以及年度财务报告,并审核了公司财务制度,监事会认为公司的财务体系较为完善、制度趋向健全,财务运作基本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财务会计准则能够根据国家政策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进行及时变更。公司定期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履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按公平交易的原则进行,定价公允,程序合规。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3年度公司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新增关联交易事项和额度等内容。监事会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具备合理性,交易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利益输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公司内部控制规范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制定了较为完整、合理、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及相关制度,并能有效推进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董事会出具的相关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评价较为客观、真实。 三、监事会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控管理制度,并不断加强自我学习,提高业务水平,以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受侵害为己任,勤勉履行监督职责。 以上事项,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上海元祖梦果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 议案3 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王世铭作为上海元祖梦果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切实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客观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全面关注公司发展、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大会,认真审阅公司董事会议案资料并对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现就本人2023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王世铭,中国台湾籍,1970年10月出生,硕士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众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Deloitte德勤台湾)中国大陆服务部副理及审计部副理,安侯建业会计师事务所(KPMG毕马威台湾)审计员、审计部经理,厦门同台竹木制品有限公司董事长特别助理,上海明宇大亚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上海台信大亚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上海诚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注册会计师。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董事会履行情况 2023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共举行5次会议,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上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资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建议。报告期内,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公司董事会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专门委员会工作。本人对本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反对或弃权等情况。 (三)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除视讯参加公司会议外,本人现场与公司高管、董事等会面讨论与检查,日常也会对公司进行了视讯指导沟通,及时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和投资活动等重大事项以及公司年度财务状况的汇报。 与年审会计师就审计工作有关内容进行了充分沟通。通过以上方式,不断加深对公司及子公司运作的了解,加强对管理层经营决策的指导和支持。 在上述履职过程中,公司为我们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并给予了大力的支持,充分尊重独立董事工作的独立性。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独立董事工作,将独立董事参与公司治理和决策作为加强上市规范运作、提高治理水平的重要方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与独立董事日常保持着良好的沟通。公司独立董事与管理层之间已经建立了科学有效的良性沟通机制,有利于独立董事有效履行职责。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1、2023年3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本人审核了《2022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报告》的议案及相关资料,根据与公司相关人员的沟通及审阅公司提供的资料,本人对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确认,并对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是公司根据以往年度同类关联交易发生情况,结合采购等实际情况发生和预计的,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价格客观公允,为公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正常交易行为,有利于公司的整体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亦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公司2022年度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日常生产经营中必要的持续性业务,定价是依据市场原则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客观、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预计的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内容合法、有效,决策和批准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违反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已按规定回避表决,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本人认真审查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相关事项基本情况等有关资料,核实相关情况后认为: 公司认真贯彻执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没有为本公司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也没有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属于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往来,未发生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不存在以前年度担保责任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聘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任职资格与工作经历、专业能力等方面均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管的情形。 公司制定的董监事及高管薪酬方案兼顾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发展水平,方案合理,审议流程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领取报酬严格遵照公司绩效考核标准和薪酬分配方案,所披露的报酬与实际发放情况一致。 (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对此我们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及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要求, 本人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时发表相关独立意见: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2022年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我们认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业务资质、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和管理层的沟通交流及时、有效,出具的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情况。我们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根据审计机构的工作量和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报酬,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定:派发现金股利,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的股本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4,000.00万元,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90.1%。对此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经营规模、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等多方面因素,能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子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同时考虑对股东的现金回报,有利于维护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因此,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均严格履行承诺事项,未出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况。 (七)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布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没有出现与实际严重不符的情况。 (八)信息披露执行情况 2023年,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披露信息,完成了4次定期报告和39次临时公告的编制及披露工作。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能按照有关规定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报送程序,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九)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不断健全内部控制体系,不断改进内部控制的设计合理性及运行有效性,公司各项经营活动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现重大内控缺陷,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保护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公司运作中的各项风险基本能够得到有效的控制。 外部审计机构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未发现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 其他工作 1、报告期内,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报告期内,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报告期内,公司对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高度的支持和重视,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 五、 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本人本着独立客观、勤勉尽责,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专业特长。同时,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提前审核,积极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背景为董事会提出建议,对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促进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024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积极参加交易所和证监局举办的培训,提高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上海元祖梦果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世铭 2024年4月 上海元祖梦果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王名扬作为上海元祖梦果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切实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客观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全面关注公司发展、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大会,认真审阅公司董事会议案资料并对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现就本人2023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王名扬,中国台湾籍,1960年8月出生,硕士学历。1988年毕业于纽约圣若望大学取得商学硕士, 从事金融证券业 6年, 1993年到筹建上海华汇机电有限公司,并任职总经理, 公司生产汽车用品如充气机, 吸尘器, 空压机等产品, 曾荣获上海知名企业, 知名品牌及区市颁发各种荣誉证书。参加上海市台商协会, 曾担任闵行区主委, 市协会副会长。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恒唯睦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董事会履行情况 2023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共举行5次会议,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上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资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建议。报告期内,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公司董事会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专门委
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除视讯参加公司会议外,本人现场与公司高管、董事等会面讨论与检查,日常也会对公司进行了视讯指导沟通,及时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和投资活动等重大事项以及公司年度财务状况的汇报。 与年审会计师就审计工作有关内容进行了充分沟通。通过以上方式,不断加深对公司及子公司运作的了解,加强对管理层经营决策的指导和支持。 在上述履职过程中,公司为我们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并给予了大力的支持,充分尊重独立董事工作的独立性。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独立董事工作,将独立董事参与公司治理和决策作为加强上市规范运作、提高治理水平的重要方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与独立董事日常保持着良好的沟通。公司独立董事与管理层之间已经建立了科学有效的良性沟通机制,有利于独立董事有效履行职责。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1、2023年3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本人审核了《2022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报告》的议案及相关资料,根据与公司相关人员的沟通及审阅公司提供的资料,本人对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确认,并对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是公司根据以往年度同类关联交易发生情况,结合采购等实际情况发生和预计的,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价格客观公允,为公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正常交易行为,有利于公司的整体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亦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公司2022年度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日常生产经营中必要的持续性业务,定价是依据市场原则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客观、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预计的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内容合法、有效,决策和批准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违反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已按规定回避表决,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本人认真审查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相关事项基本情况等有关资料,核实相关情况后认为: 公司认真贯彻执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没有为本公司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也没有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属于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往来,未发生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不存在以前年度担保责任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聘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任职资格与工作经历、专业能力等方面均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管的情形。 公司制定的董监事及高管薪酬方案兼顾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发展水平,方案合理,审议流程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领取报酬严格遵照公司绩效考核标准和薪酬分配方案,所披露的报酬与实际发放情况一致。 (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对此我们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及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要求, 本人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时发表相关独立意见: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2022年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我们认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业务资质、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和管理层的沟通交流及时、有效,出具的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情况。我们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根据审计机构的工作量和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报酬,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定:派发现金股利,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的股本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4,000.00万元,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90.1%。对此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经营规模、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等多方面因素,能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子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同时考虑对股东的现金回报,有利于维护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因此,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均严格履行承诺事项,未出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况。 (七)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布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没有出现与实际严重不符的情况。 (八)信息披露执行情况 2023年,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披露信息,完成了4次定期报告和39次临时公告的编制及披露工作。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能按照有关规定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报送程序,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九)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不断健全内部控制体系,不断改进内部控制的设计合理性及运行有效性,公司各项经营活动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现重大内控缺陷,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保护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公司运作中的各项风险基本能够得到有效的控制。 外部审计机构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未发现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 其他工作 1、报告期内,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报告期内,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报告期内,公司对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高度的支持和重视,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 五、 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本人本着独立客观、勤勉尽责,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专业特长。同时,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提前审核,积极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背景为董事会提出建议,对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促进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024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积极参加交易所和证监局举办的培训,提高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上海元祖梦果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名扬 2024年4月 上海元祖梦果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黄彦达作为上海元祖梦果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切实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客观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全面关注公司发展、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大会,认真审阅公司董事会议案资料并对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现就本人2023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黄彦达,中国台湾籍,1971年11月出生,硕士学历,EMBA。曾任台湾大华证券承销部经理,2000年至今担任Diplomat外交官箱包中国市场部 CEO。现任公司独立董事、Diplomat外交官箱包中国市场部 CEO。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董事会履行情况 2023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共举行5次会议,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上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资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建议。报告期内,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公司董事会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专门委员会工作。本人对本年度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反对或弃权等情况。 (三)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除视讯参加公司会议外,本人现场与公司高管、董事等会面讨论与检查,日常也会对公司进行了视讯指导沟通,及时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和投资活动等重大事项以及公司年度财务状况的汇报。 与年审会计师就审计工作有关内容进行了充分沟通。通过以上方式,不断加深对公司及子公司运作的了解,加强对管理层经营决策的指导和支持。 在上述履职过程中,公司为我们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并给予了大力的支持,充分尊重独立董事工作的独立性。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独立董事工作,将独立董事参与公司治理和决策作为加强上市规范运作、提高治理水平的重要方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与独立董事日常保持着良好的沟通。公司独立董事与管理层之间已经建立了科学有效的良性沟通机制,有利于独立董事有效履行职责。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1、2023年3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本人审核了《2022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报告》的议案及相关资料,根据与公司相关人员的沟通及审阅公司提供的资料,本人对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确认,并对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是公司根据以往年度同类关联交易发生情况,结合采购等实际情况发生和预计的,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价格客观公允,为公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正常交易行为,有利于公司的整体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亦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公司2022年度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日常生产经营中必要的持续性业务,定价是依据市场原则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客观、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预计的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内容合法、有效,决策和批准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违反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已按规定回避表决,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本人认真审查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相关事项基本情况等有关资料,核实相关情况后认为: 公司认真贯彻执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没有为本公司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也没有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属于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往来,未发生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不存在以前年度担保责任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聘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任职资格与工作经历、专业能力等方面均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管的情形。 公司制定的董监事及高管薪酬方案兼顾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发展水平,方案合理,审议流程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领取报酬严格遵照公司绩效考核标准和薪酬分配方案,所披露的报酬与实际发放情况一致。 (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对此我们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及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要求, 本人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时发表相关独立意见: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2022年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我们认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业务资质、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和管理层的沟通交流及时、有效,出具的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情况。我们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根据审计机构的工作量和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报酬,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定:派发现金股利,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的股本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4,000.00万元,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90.1%。对此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经营规模、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等多方面因素,能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子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同时考虑对股东的现金回报,有利于维护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因此,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均严格履行承诺事项,未出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况。 (七)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布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没有出现与实际严重不符的情况。 (八)信息披露执行情况 2023年,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披露信息,完成了4次定期报告和39次临时公告的编制及披露工作。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能按照有关规定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报送程序,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九)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不断健全内部控制体系,不断改进内部控制的设计合理性及运行有效性,公司各项经营活动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现重大内控缺陷,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保护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公司运作中的各项风险基本能够得到有效的控制。 外部审计机构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未发现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 其他工作 1、报告期内,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报告期内,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报告期内,公司对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高度的支持和重视,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 五、 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本人本着独立客观、勤勉尽责,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专业特长。同时,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提前审核,积极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背景为董事会提出建议,对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促进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024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积极参加交易所和证监局举办的培训,提高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上海元祖梦果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黄彦达 2024年4月 以上事项,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二、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一)财务状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315,204.8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了879.39万元,增加0.28%。主要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公司负债总额149,146.27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938.68万元,主要为应付职工薪酬下降较上年末下降所致(上年末应付职工薪酬的余额中包含社保缓交款项)。 公司股东权益166,058.5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818.07万元。主要是公司盈利致未分配利润增加。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经营情况 1、收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5,910.20万元,同比增长7,195.74万元,较上年同增加2.78%。 2、公司期间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财务费用)合计127,536.1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9,663.77万元,增长 8.20%。其中销售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7,880.61万元,管理费用增加1,332.4万元,研发费用下降2.02万元,财务费用与比上年同期增加452.78万元。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现金流量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额比上年同期下降14,090.55万元,其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下降2,642.06万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下降10,200.34万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下降1,064.29万元。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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