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洋创新(688191):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时间:2024年04月11日 18:01:08 中财网

原标题:智洋创新: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191 证券简称:智洋创新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零二四年四月
目录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5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7
议案一:《关于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7
议案二:《关于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12 议案三:《关于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45
议案四:《关于公司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6
议案五:《关于公司 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48
议案六:《关于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51
议案七:《关于公司董事 2024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 ................................................... 52
议案八:《关于续聘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53
议案九:《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接受无偿关联担保的议案》54 议案十:《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55 议案十一:《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 56 议案十二:《关于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57 议案十三:《关于公司监事 2024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 ............................................... 62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必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提前在股东大会签到处进行登记,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现场提问请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可能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三、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4年 3月 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3)。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 4月 19日(周五)15点 00分
(二)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青龙山路仪器仪表产业园 2号综合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年 4月 19日至 2024年 4月 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三)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四)宣读会议须知
(五)逐项审议各项议案

序号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公司董事 2024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
8《关于续聘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接受无偿关联担保的议 案》
10《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12《关于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3《关于公司监事 2024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
(六)针对大会审议议案,股东发言和提问
(七)与会股东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计票、监票
(九)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十)复会,主持人宣布现场投票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情况,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律师宣读见证意见
(十二)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出具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对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运行情况及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计划进行汇报。

具体详见《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附件一:《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4月 19日

附件一: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一、2023年度总体经营情况
(一)公司概述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行业数字化、智能化运维管理的高科技企业,致力于将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数字孪生、无人机技术与行业场景深度融合,提供面向电力、水利、轨道交通等领域的人工智能产品、解决方案及专业服务,通过人工智能技术的落地应用赋能行业数字化转型升级。

二、2023年度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工作情况
2023年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推进公司各项重大计划的实施,董事会全年召开会议9次。

董事会全体成员,本着认真负责、科学谨慎的态度审议了各项议题,对公司各重大事项进行了决策,保障了公司生产经营的平稳运行,促进了公司的持续发展。

董事会会议在通知、召集、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依法履行了《公司法》、《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决议
第三届董事第二 十三次会议2023年 1月 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第二 十四次会议2023年 1月 14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提请 召开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2023年 2月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十五次会议13日 
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六次会议2023年 4月 2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关于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 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 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 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度非经营 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公 司董事 2023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 2023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关于续聘 2023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 信及接受无偿关联担保的议案》《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七次会议2023年 6月 2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四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暨 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调整<智 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第 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的议 案》《关于作废处理<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2023年 7月 14日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 务代表、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2023年 8月 2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2023年 10 月 24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2023年 12 月 2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 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关于制定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 提请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二)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会议情况和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3年度,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共召集了股东大会 3次,保证了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

同时,严格按照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保证了公司的规范、高效运作。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年度内召开了 2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 2次会议、战略委员会召开了 1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4次会议,依据各自工作细则规定的职权范围运作,并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并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完成了多项工作的执行、监督、检查。圆满完成了董事会赋予的各项职责,保证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自任职以来,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勤勉尽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深入了解公司发展及经营状况。对公司财务报告、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等事项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对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三、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计划
(一)链接资本市场,维护股东合法权益
在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指引下,与监管机构、投资者、中介机构保持良好的链接和互动,及时、准确、合规批露公司的经营情况和经营成果,让资本市场更准确、及时的了解公司,展示公司的经营成果,传递公司价值,维护股东合法权益。

(二)督促管理层完成2024年经营目标
董事会将继续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地位,建立更加清晰的发展目标和规划,督促公司管理层落实既定的经营战略目标和各项管理机制,组织好整个企业的生产协同、组织协同、管理协同,切实履行勤勉尽责业务,推进公司持续快速协调发展,真正发挥管理效益,不断提升企业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创造良好的业绩回报投资者。

(三)提升治理水平,规范内部管理
董事会将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文件精神,通过最新修订的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公司的治理制度,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同时加强公司内部控制,优化内部控制流程,不断完善风险防范机制,做好风险防控化解,保证企业健康稳定的发展。

(四)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确保公司合法合规的运营,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同时加强与投资者的交流,准确的向投资者传递公司的行业定位及技术优势,让投资者能更多的接触和了解公司,维护与投资者之间的长期稳定互信的关系,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努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公司人才结构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人才保障。一方面,通过外部吸引和内部培养,优化人才结构,另一方面,推动管理与专业技术晋升双通道建设,完善人才选拔过程,通过建立内部培训体系,加强员工专业化培训,将员工的学习、工作与晋升挂钩等方式,营造积极向上、热于学习、勇于创新的企业氛围,打造适用于公司的专业化人才队伍。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4月 19日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结合 2023年公司独立董事工作情况,编制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详见《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附件二:《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4月 19日

附件二: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谭博学)
本人作为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在2023年度的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列席公司股东大会,认真审议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现将 2023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谭博学:1958年 3月出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电机专业。1982年 3月至 1999年 1月,任山东农业机械化学院教师;1999年 1月至 2003年 5月,任山东工程学院经济学院院长、教授;2003年 5月至 2014年 1月,任山东理工大学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院长、教授;2014年 1月至 2018年 3月,任山东理工大学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党总支书记,教授三级,硕士生导师;2018年 3退休;2021年 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管理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我具有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中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计召开 9次董事会会议,召开股东大会 3次。针对董事会决策的事项,本人认真审阅议案资料,并与公司负责人员进行充分沟通。在董事会决策过程中,本人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及经验发表专业意见,为董事会正确做出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努力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未对公司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其它非董事会议案事项提出异议。具体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 事 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 参加董 事会次 数亲自 出席 次数以通讯 方式参 加次数委托 出席 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 两次未亲 自参加会 议应参加股 东大会次 数出席股东 大会的次 数
谭博学9990033
2、独立董事参加专项委员会情况
(1)战略委员会

序号召开时间会议名称议案名称意见
12023年 4月 25 日第三届董事会战 2023 略委员会 年 第一次会议2022 《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年度 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 议案》同意
(2)提名委员会

序号召开时间会议名称议案名称意见
12023年 4月 25 日第三届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2023年 第一次会议《关于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2年度 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同意
22023年 6月 26日第三届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2023年 第二次会议《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四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 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未发生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认为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应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对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各项提案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反对或弃权票的情况。

(二)2023年度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3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出具了书面意见:
1、2023年 1月 5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本人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3年 1月 14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本人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3年 2月 13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本人对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23年 4月 26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本人对公司聘任 2023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对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董事 2023年度薪酬计划、高级管理人员 2023年度薪酬计划、聘请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接受无偿关联担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23年 7月 14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人对公司聘任公司总经理、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3年 8月 28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本人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3年 12月 28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本人对公司调整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向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3年度,我通过现场、电话、微信等方式多次与公司经营管理人员沟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内控情况进行了解;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网络等有关公司的报道、评价,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动态。

(四)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的沟通交流,能够就公司生产经营等重大事项与我进行及时沟通,为我更好地履职提供了必要的配合和支持条件。在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召开前,公司详尽地整理会议材料并及时准确地向参会人员传递,为独立董事做出决策提供了便利。为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公司召开现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同时,开通了视频会议接入方式,让我能够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

三、独立董事 2023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公司不存在关联交易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3年,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1、公司于 2023年 4月 26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 4,500万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保本理财、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不超过 12个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

(2)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结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公司将“智能变电站全面巡视系统建设项目”变更并结项,具体变更情况为:公司原计划购置场地作为本建设项目实施场所,为不影响项目实施进度,在实施初期公司先以租赁的形式进行实施并同步开展场地购置谈判工作。

由于宏观环境、公司需求发生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在保持公司发展战略、产品供应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公司将该项目的实施方式由购置方式变更为租赁方式,如后期需购置场地公司将使用自筹资金。目前“智能变电站全面巡视系统建设项目”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上述两项募投项目结项。

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该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本次结项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经全部结项。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将部分超额募集资金84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30%,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在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四)并购重组情况
2023年,公司未发生并购重组情形。

(五)高级管理人员提名情况
2023年,公司董事会提名聂树刚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提名鲍春飞先生、胡志坤先生、王书堂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提名刘俊鹏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提名胡学海先生为财务总监。

(六)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3年,独立董事认真审查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是参考行业状况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的规定,有利于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七)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2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3-009)。

报告期内,公司于 2023年 2月 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2年年度业绩快报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八)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在 2023年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和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项目人员在审计过程中独立、客观和公正,认真负责,表现出了良好的专业水准。

(九)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23年,公司以 2022年 12月 31日的总股本 15,351.2547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1.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18,421,505.64元(含税),占 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65.81%,公司独立董事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

(十)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23年,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出现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十一)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3年,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证信息披露工作的及时性、公平性,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十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3年,公司不断规范、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根据《内部控制评价制度》,独立董事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能够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以及内部控制的基本准则,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规范经营,推进内部制度的实施,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十三)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规范运作,董事会从会议的召集、议案的审议和表决、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等各环节均做到了合法合规。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

2023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召开 9次会议,其中战略委员会召开 1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召开 4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召开 2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2次会议。我作为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以及战略委员会的委员,均参加了各委员会会议,并充分利用相关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积极参与审议事项的讨论与决策,最后均投了赞同票,无反对和弃权票。

(十四)开展新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开展主营业务之外的新业务。

四、总体评价及工作展望
2023年度,我未对报告期内的董事会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事项提出异议。我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独立、负责的态度,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按时出席董事会,审议公司的各项议案,从行业、财务、法律、管理等专业角度为公司提出建议,并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良好沟通,持续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治理与信息披露等方面的执行情况,督促公司规范运作,促进公司持续发展。

2024年,我继续坚持独立客观、勤勉尽责的职业精神,从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出发,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切实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结合公司实际,进一步发挥专业能力;促进公司内、外部的沟通与合作,继续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为提升董事会决策效率与决策能力发挥积极作用,全力维护公司利益,尤其是公司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推动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谭博学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肖海龙)
本人作为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在2023年度的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列席公司股东大会,认真审议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现将 2023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肖海龙:1973年 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法律专业。2003年 3月至 2007年 8月,任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2007年 9月至 2015年 2月,任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合伙人;2015年 3月至 2019年 2月,任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合伙人;2019年 3月至今,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2019年 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管理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我们具有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中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计召开 9次董事会会议,召开股东大会 3次。针对董事会决策的事项,本人认真审阅议案资料,并与公司负责人员进行充分沟通。在董事会决策过程中,本人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及经验发表专业意见,为董事会正确做出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努力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未对公司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其它非董事会议案事项提出异议。具体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 事 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 参加董 事会次 数亲自 出席 次数以通讯 方式参 加次数委托 出席 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 两次未亲 自参加会 议应参加股 东大会次 数出席股东 大会的次 数
肖海龙9990033
2、独立董事参加专项委员会情况
(1)审计委员会

序号召开时间会议名称议案名称意见
12023年1月5 日第三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2023年 第一次会议《关于 2022年第四季度内部审计工 2022 作报告的议案》《关于 年年度内 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关 2023 于 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 划的议案》同意
22023年 4月 25日第三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2023年 第二次会议《关于 2023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 作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3年第二季 度内部审计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3 《关于公司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 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度财务决算 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年度财 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 2022 司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同意
   2022 《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年度 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32023年 8月 28 日第三届董事会审 2023 计委员会 年 第三次会议2023 《关于 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 作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3年第三季 度内部审计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案》同意
42023 10 年 月 24日第三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2023年 第四次会议《关于 2023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 2023 作报告的议案》《关于 年第四季 度内部审计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同意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序号召开时间会议名称议案名称意见
12023年 1月 16 日第三届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3 年第一次会 议《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2023 于公司<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
22023 4 年 月 25日第三届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3年第二次会 议《关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 于公司董事 2023年薪酬计划的议案》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3年薪 酬计划的议案》同意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未发生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认为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应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对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各项提案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反对或弃权票的情况。

(二)2023年度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3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出具了书面意见:
1、2023年 1月 5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本人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3年 1月 14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本人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3年 2月 13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本人对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23年 4月 26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本人对公司聘任 2023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对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董事 2023年度薪酬计划、高级管理人员 2023年度薪酬计划、聘请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接受无偿关联担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23年 7月 14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人对公司聘任公司总经理、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3年 8月 28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本人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3年 12月 28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本人对公司调整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向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3年度,我通过现场、电话、微信等方式多次与公司经营管理人员沟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内控情况进行了解;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网络等有关公司的报道、评价,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动态。

(四)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的沟通交流,能够就公司生产经营等重大事项与我进行及时沟通,为我更好地履职提供了必要的配合和支持条件。在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召开前,公司详尽地整理会议材料并及时准确地向参会人员传递,为独立董事做出决策提供了便利。为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公司召开现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同时,开通了视频会议接入方式,让我能够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

三、独立董事 2023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公司不存在关联交易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3年,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1、公司于 2023年 4月 26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 4,500万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保本理财、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不超过 12个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

(2)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结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公司将“智能变电站全面巡视系统建设项目”变更并结项,具体变更情况为:公司原计划购置场地作为本建设项目实施场所,为不影响项目实施进度,在实施初期公司先以租赁的形式进行实施并同步开展场地购置谈判工作。

由于宏观环境、公司需求发生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在保持公司发展战略、产品供应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公司将该项目的实施方式由购置方式变更为租赁方式,如后期需购置场地公司将使用自筹资金。目前“智能变电站全面巡视系统建设项目”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上述两项募投项目结项。

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该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本次结项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经全部结项。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将部分超额募集资金84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30%,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在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四)并购重组情况
2023年,公司未发生并购重组情形。

(五)高级管理人员提名情况
2023年,公司董事会提名聂树刚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提名鲍春飞先生、胡志坤先生、王书堂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提名刘俊鹏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提名胡学海先生为财务总监。

(六)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3年,独立董事认真审查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是参考行业状况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的规定,有利于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七)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2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3-009)。

报告期内,公司于 2023年 2月 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2年年度业绩快报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八)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在 2023年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和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项目人员在审计过程中独立、客观和公正,认真负责,表现出了良好的专业水准。

(九)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23年,公司以 2022年 12月 31日的总股本 15,351.2547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1.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18,421,505.64元(含税),占 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65.81%,公司独立董事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

(十)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23年,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出现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十一)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3年,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证信息披露工作的及时性、公平性,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十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3年,公司不断规范、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根据《内部控制评价制度》,我们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能够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以及内部控制的基本准则,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规范经营,推进内部制度的实施,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十三)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规范运作,董事会从会议的召集、议案的审议和表决、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等各环节均做到了合法合规。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

2023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召开 9次会议,其中战略委员会召开 1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召开 4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召开 2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2次会议。我们作为各专门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或者委员,均参加了各委员会会议,并充分利用相关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积极参与审议事项的讨论与决策,最后均投了赞同票,无反对和弃权票。

(十四)开展新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开展主营业务之外的新业务。

四、总体评价及工作展望
2023年度,我未对报告期内的董事会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事项提出异议。我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独立、负责的态度,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按时出席董事会,审议公司的各项议案,从行业、财务、法律、管理等专业角度为公司提出建议,并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良好沟通,持续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治理与信息披露等方面的执行情况,督促公司规范运作,促进公司持续发展。

2024年,我继续坚持独立客观、勤勉尽责的职业精神,从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出发,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切实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结合公司实际,进一步发挥专业能力;促进公司内、外部的沟通与合作,继续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为提升董事会决策效率与决策能力发挥积极作用,全力维护公司利益,尤其是公司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推动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肖海龙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芮鹏)
本人作为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在2023年度的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列席公司股东大会,认真审议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现将 2023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芮鹏:1981年 11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学专业,注册会计师。2002年 9月至 2003年 9月,任深圳发展银行柜员;2004年 9月至 2007年 1月就读于上海财经大学;2007年 3月至 2014年 2月,任上海证券交易所经理;2015年 3月至 2015年 11月,任上海奇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15年 12月至今,任尚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董事总经理、风控合规负责人,现任董事总经理;2019年 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管理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我具有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中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计召开 9次董事会会议,召开股东大会 3次。针对董事会决策的事项,本人认真审阅议案资料,并与公司负责人员进行充分沟通。在董事会决策过程中,本人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及经验发表专业意见,为董事会正确做出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努力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未对公司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其它非董事会议案事项提出异议。具体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 事 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 参加董 事会次 数亲自 出席 次数以通讯 方式参 加次数委托 出席 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 两次未亲 自参加会 议应参加股 东大会次 数出席股东 大会的次 数
芮鹏9990033
2、独立董事参加专项委员会情况
(1)审计委员会

序号召开时间会议名称议案名称意见
12023年1月5 日第三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2023年 第一次会议《关于 2022年第四季度内部审计工 2022 作报告的议案》《关于 年年度内 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关 2023 于 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 划的议案》同意
22023年 4月 25 日第三届董事会审 2023 计委员会 年 第二次会议《关于 2023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 作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3年第二季 度内部审计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3 《关于公司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 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度财务决算 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年度财 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同意
   2022 司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2022 《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年度 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32023年 8月 28日第三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2023年 第三次会议《关于 2023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 2023 作报告的议案》《关于 年第三季 度内部审计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案》同意
42023年 10月 24 日第三届董事会审 2023 计委员会 年 第四次会议《关于 2023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 作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3年第四季 度内部审计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同意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未发生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认为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应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对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各项提案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反对或弃权票的情况。

(二)2023年度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3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出具了书面意见:
1、2023年 1月 5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本人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3年 1月 14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本人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3年 2月 13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本人对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23年 4月 26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本人对公司聘任 2023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对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董事 2023年度薪酬计划、高级管理人员 2023年度薪酬计划、聘请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接受无偿关联担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23年 7月 14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人对公司聘任公司总经理、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3年 8月 28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本人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3年 12月 28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本人对公司调整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向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3年度,我通过现场、电话、微信等方式多次与公司经营管理人员沟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内控情况进行了解;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网络等有关公司的报道、评价,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动态。

(四)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的沟通交流,能够就公司生产经营等重大事项与我进行及时沟通,为我更好地履职提供了必要的配合和支持条件。在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召开前,公司详尽地整理会议材料并及时准确地向参会人员传递,为独立董事做出决策提供了便利。为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公司召开现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同时,开通了视频会议接入方式,让我能够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

三、独立董事 2023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公司不存在关联交易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3年,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1、公司于 2023年 4月 26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 4,500万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保本理财、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不超过 12个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

(2)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结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公司将“智能变电站全面巡视系统建设项目”变更并结项,具体变更情况为:公司原计划购置场地作为本建设项目实施场所,为不影响项目实施进度,在实施初期公司先以租赁的形式进行实施并同步开展场地购置谈判工作。

由于宏观环境、公司需求发生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在保持公司发展战略、产品供应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公司将该项目的实施方式由购置方式变更为租赁方式,如后期需购置场地公司将使用自筹资金。目前“智能变电站全面巡视系统建设项目”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上述两项募投项目结项。

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该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本次结项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经全部结项。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将部分超额募集资金84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30%,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在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四)并购重组情况
2023年,公司未发生并购重组情形。

(五)高级管理人员提名情况
2023年,公司董事会提名聂树刚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提名鲍春飞先生、胡志坤先生、王书堂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提名刘俊鹏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提名胡学海先生为财务总监。

(六)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3年,独立董事认真审查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是参考行业状况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的规定,有利于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七)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2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3-009)。

报告期内,公司于 2023年 2月 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2年年度业绩快报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八)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在 2023年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和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项目人员在审计过程中独立、客观和公正,认真负责,表现出了良好的专业水准。

(九)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23年,公司以 2022年 12月 31日的总股本 15,351.2547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1.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18,421,505.64元(含税),占 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65.81%,公司独立董事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

(十)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23年,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出现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十一)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3年,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证信息披露工作的及时性、公平性,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十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3年,公司不断规范、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根据《内部控制评价制度》,我们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能够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以及内部控制的基本准则,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规范经营,推进内部制度的实施,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十三)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规范运作,董事会从会议的召集、议案的审议和表决、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等各环节均做到了合法合规。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

2023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召开 9次会议,其中战略委员会召开 1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召开 4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召开 2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2次会议。我作为各专门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或者委员,均参加了各委员会会议,并充分利用相关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积极参与审议事项的讨论与决策,最后均投了赞同票,无反对和弃权票。

(十四)开展新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开展主营业务之外的新业务。

四、总体评价及工作展望
2023年度,我未对报告期内的董事会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事项提出异议。我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独立、负责的态度,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按时出席董事会,审议公司的各项议案,从行业、财务、法律、管理等专业角度为公司提出建议,并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良好沟通,持续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治理与信息披露等方面的执行情况,督促公司规范运作,促进公司持续发展。

2024年,我继续坚持独立客观、勤勉尽责的职业精神,从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出发,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切实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结合公司实际,进一步发挥专业能力;促进公司内、外部的沟通与合作,继续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为提升董事会决策效率与决策能力发挥积极作用,全力维护公司利益,尤其是公司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推动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芮鹏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春密-离任)
本人作为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报告期内离任的的独立董事,在 2023年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列席公司股东大会,认真审议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现将本人 2023年度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内履行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王春密(离任):1970年 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国际工商管理专业。1997年 7月至 2001年 7月,任中国远洋运输集团公司培训中心外语教学主任;2003年 1月至 2005年 8月,任乐购英国中部公司商品部经理;2005年 8月至 2009年 7月,任沃尔玛英国中部公司总经理助理;2009年 8月至 2010年 10月任北京斯兰园经贸有限公司经理;2010年 11月至今,任北京北大纵横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高级合伙人;2019年 8月至 2023年 7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管理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我们具有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中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共计召开 9次董事会会议,召开股东大会 3次。针对董事会决策的事项,本人认真审阅议案资料,并与公司负责人员进行充分沟通。在董事会决策过程中,本人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及经验发表专业意见,为董事会正确做出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努力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未对公司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其它非董事会议案事项提出异议。

具体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 事 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 参加董 事会次 数亲自 出席 次数以通讯 方式参 加次数委托 出席 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 两次未亲 自参加会 议应参加股 东大会次 数出席股东 大会的次 数
王春密 (离任)5550033
2、独立董事参加专项委员会情况
(1)提名委员会

序号召开时间会议名称议案名称意见
12023年 4月 25日第三届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2023年 第一次会议《关于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2年度 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同意
22023 6 年 月 26日第三届董事会提 2023 名委员会 年 第二次会议《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四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 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序号召开时间会议名称议案名称意见
12023年 1月 16日第三届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3年第一次会 议2023 《关于公司<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
22023年 4月 25 日第三届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3 年第二次会 议《关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 于公司董事 2023年薪酬计划的议案》 2023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年薪 酬计划的议案》同意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未发生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认为在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应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对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各项提案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反对或弃权票的情况。

(二)2023年度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出具了书面意见:
1、2023年 1月 5日,在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本人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3年 1月 14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本人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3年 2月 13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本人对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23年 4月 26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本人对公司聘任 2023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对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董事 2023年度薪酬计划、高级管理人员 2023年度薪酬计划、聘请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接受无偿关联担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内,我通过现场、电话、微信等方式多次与公司经营管理人员沟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内控情况进行了解;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网络等有关公司的报道、评价,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动态。(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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