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洋发展(603213):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3213 证券简称:镇洋发展 公告编号:2024-028 转债代码:113681 转债简称:镇洋转债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 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3〕193号 )的规定,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76号), 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证券交易 所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 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6,526.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99元,共计募集资金 39,090.74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735.85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37,354.89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 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 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 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592.1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35,762.7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611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上证发〔2023〕1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 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 11月5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由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需 要,公司聘请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联合保荐机构。2023年3月 7日,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的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 行,连同保荐机构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 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 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将 不再使用,公司已办理完成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其他说明 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一 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下述事项。根据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出具的安全评价审查意见及中国成达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的项目总图 布置,公司须对涉及该项目规划建设的固定资产进行报废、拆除、 处置。由于前述处置固定资产中涉及公司现有生产综合楼、食堂、 营销楼等人员密集场所,因此,为优化整合人员密集场所,按照节 约占地、集中办公、节省投资的原则,对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中列示的“综合办公楼及食堂”建筑面积由2,370平方米调整为 8,230.34平方米,投资总额由763万元调整为5,005万元,以满足公 司人员集中办公和研发的需要。本次调整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及投资 总额不存在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存在 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情形。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 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 》(上证发〔2023〕193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镇洋发展公司募集 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 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联合保荐机构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浙商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认为:镇洋发展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 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镇洋发展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和 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 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九、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 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1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金账户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415.98万元和公司预先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手续费等45.63万元用于募投项目所致。 [注2]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在进行调试,目前尚无效益。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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