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百合股份(603102):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4年04月11日 18:21:40 中财网
原标题:百合股份: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102 公司简称:百合股份







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739,599,750.28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司 2023年度拟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7.50元(含税)。截至 2024年 3月 31日,公司总股本 64,000,000股扣减累计已回购的库存股 1,020,400股,即 62,979,6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47,234,700元(含税),最终实际分配总额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时有权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总股数为准计算。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 2023年度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累计支付金额为 38,237,128.76元,视同现金红利,加上该等金额后,公司 2023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共计85,471,828.76元(含税),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50.56%。

如在本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百合股份603102-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孙同波夏鑫鑫、吕旭蕾
办公地址荣成市天鹅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成大路 2899号荣成市天鹅湖经济技术开 发区成大路2899号
电话0631-78330310631-7833031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随着国民对自身健康的日益关注,医养健康相关产业得到了蓬勃发展,也越来越受到国家的重视。2021年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文件提出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深入实施健康中国行动,实施国民营养计划。同时,2021年山东省发布《山东省“十四五”卫生与健康规划》,以维护人民健康为中心,以“健康强省”建设为统领,壮大发展医养健康产业,为医养健康相关企业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和保障。上述规划政策的出台凸显了国家对维护国民健康的高度重视和坚定决心,也体现了医养健康相关产业良好的发展前景。

(一)公司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
1、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营养保健食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历经多年的研发与积累,公司已形成软胶囊、硬胶囊、片剂、粉剂、口服液、滴剂、瓶装饮品及袋装饮品等多剂型、规模化的生产能力,同时建立了高效的研发管理及供应链管理体系,能为国内外客户提供涵盖产品定位、配方研究、生产审批及成品生产等全流程服务。 公司坚持自主品牌战略,在为国内外营养保健食品品牌运营商提供合同生产服务的同时,还 积极发展自主品牌。公司目前拥有“百合康”、“福仔”、“鸿洋神”及“足力行”等自主品牌,分别针对政管理总局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公司未来还将加强婴幼儿辅助食品、运动营养食品、特殊医学 用途配方食品等系列产品的开发力度,形成品类齐全、满足不同消费者需求的产品结构。 2、主要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的营养保健食品涵盖软胶囊、硬胶囊、片剂、粉剂、口服液、滴剂、瓶 装饮品及袋装饮品等多种剂型,可满足不同类型消费者的多样化需求。公司主要产品的剂型情况 如下图所示: 软胶囊 硬胶囊 片剂 粉剂 口服液 滴剂 瓶装饮品 袋装饮品
从产品功能来看,公司产品主要分为增强免疫力、增加骨密度、通便、祛黄褐斑、辅助降血糖、减肥、缓解体力疲劳、缓解视疲劳、改善生长发育等 18项保健功能。

从产品类别来看,公司产品主要分为骨骼健康、基础营养(维生素、矿物质、蛋白质)、男性健康、女性健康、心脑血管、婴幼/儿童/青少年健康、中老年健康等类别。

公司丰富、全面的产品结构可以满足家庭、婴幼/儿童/青少年、中老年人、高端人士等不同类型消费群体的多样化健康需求。

(二)公司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有 200多种,主要包括明胶、鱼油、硫酸软骨素、磷虾油、大豆分离蛋白、DHA藻油、蜂胶等。

公司制定了完善的原辅材料采购制度,从源头开始严格控制产品质量。对于生产经营所需的原材料,公司一般择优选择 2家或以上的合格供应商,以保证供应的稳定性。对于大宗原材料,公司一般会预留一定的安全库存,以确保生产经营的稳定性。

(1)合格供应商制度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供应商甄选制度,在成为公司合格供应商前,公司采购部、质量部、研发部、检测中心一般会综合考虑其产品质量稳定性、采购价格、交货期、质量管理水平等因素,采用现场考评和产品质量检测相结合的方式对供应商进行考察评价,并持续跟踪,所有物料一般会择优选择 2家或以上合格供应商。

(2)原辅材料存储控制
公司拥有完善的原辅材料储存管理制度。原辅材料由仓储部按照技术标准和要求储存,储存过程中保管员会定期对物料储存条件进行巡查,保证物料储存条件始终符合标准和要求。

(3)原辅材料质量控制
营养保健食品所需原料对生产环境、工艺流程、生产技术水平及产品质量的要求极高,公司对采购流程各个环节、供应商选择、原辅材料进出库始终进行严格把关,对主要原料严格执行批次检测制度,检验合格后才可进入下一环节的生产。

2、生产模式
公司采用“备货生产+以销定产”相结合的模式开展生产经营。公司设有生产部负责产品生产,对历史销量较大,且自主配方的产品,公司采用“备货生产”的生产方式,以便有效利用产能,保证销售旺季订单的按时完成;对于客户定制或销量较小的产品,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方式,即由销售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将月度生产计划下达至生产部门,实行按单生产。

生产部根据需求计划统筹安排生产。公司在各生产环节均设置了标准化的作业流程;鉴于部分客户存在多品种、多批次、小批量的采购特点,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注重柔性化的资源配置,确保能根据实际需求及时换产。公司对每批产品必须经过严格的质量检验,质量检验合格、批生产记录审核合格和批检验审核合格后方可入库。

3、销售模式
公司的销售模式主要分为合同生产和自主品牌两种。合同生产模式下,公司向品牌运营商提供产品开发、生产和技术服务;自主品牌模式下,公司产品通过经销商、药店等线下渠道,以及天猫、京东等线上平台进行销售。报告期内,公司对大部分客户采用款到发货的结算模式,但对部分合作稳定或具有良好信誉的优质客户,公司会给予其一定的信用期(一般不超过 3个月)。

公司销售模式具体如下:
(1)合同生产模式
合同生产是公司主要的销售模式,主要服务对象为国内外的品牌运营商。公司设置合同生产业务部,负责合同生产业务市场运作及销售管理工作,包括市场信息的收集分析、市场开拓、客户服务、销售计划等。

合同生产模式下,公司根据客户需求特点,通过系统的市场调研与研发,向客户提供产品定位、配方研究、生产审批及成品生产等全流程服务。报告期内,公司合同生产客户的获取方式主要为行业展会推介、业务团队市场开发以及客户主动联系公司开展合作等,个别情况下公司也通过经销商推广合同生产业务。

(2)自主品牌模式
公司自主品牌包括“百合康”、“鸿洋神”、“福仔”和“足力行”等,自主品牌模式主要分为经销模式和直营模式两种,具体介绍如下:
①经销模式
经销模式是以城市或地区为单位,选择一个或多个有资金实力、网络覆盖能力强、有较强市场推广能力、认可公司经营理念的团队为公司的经销商。经销模式将公司研发、生产、品牌、营销等方面的优势与各经销商的渠道优势结合起来,是公司目前自主品牌运营的主要销售模式。

公司的经销模式按渠道可以分为线上经销和线下经销。在线下经销模式下,公司的下游销售渠道一般为药店、商超等;在线上经销模式下,公司下游销售渠道主要为经销商在京东、天猫及拼多多等第三方电商平台开设的店铺。

②直营模式
公司的直营模式按渠道可分为线下直营和线上直营两类,具体如下: A.线下直营
线下直营模式下,公司主要与国内大、中型连锁药店合作。公司负责提供产品、市场营销方案、销售支持、人员培训和售后服务等;零售终端则负责执行营销方案,实行全店全员推广。

B.线上直营
线上直营模式下,公司主要通过在京东、天猫、苏宁等大型电商平台设立官方旗舰店或专营店的形式销售“百合康”、“鸿洋神”品牌营养保健食品。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 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3年2022年本年比上年 增减(%)2021年
总资产1,736,159,386.581,661,982,995.884.46915,918,074.40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资产1,514,464,171.801,422,049,161.756.50713,716,609.84
营业收入871,251,536.54725,326,008.1020.12661,874,435.29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169,065,646.64137,841,124.3522.65148,039,239.10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162,561,061.68132,881,456.9922.34134,434,185.38
经营活动产生的193,851,041.12152,905,236.4526.78169,149,696.97
现金流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 收益率(%)11.3910.47增加0.92个百分 点23.10
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2.642.2020.003.08
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2.642.2020.003.08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第二季度 (4-6月份)第三季度 (7-9月份)第四季度 (10-12月份)
营业收入231,965,285.09215,951,455.82184,591,377.73238,743,417.9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4,783,221.8252,680,551.4431,241,042.1140,360,831.2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43,663,071.2546,368,985.0829,627,135.1042,901,870.2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261,019.3391,862,380.2237,592,138.4454,135,503.13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9,516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9,091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不适用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不适用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报告期内 增减期末持股数 量比例 (%)持有有限售 条件的股份 数量质押、标记或冻 结情况 股东 性质
     股份 状态数量 
刘新力 26,198,80340.9426,198,803 境内 自然
       
刘兆民 1,936,7423.031,936,742 境内 自然 人
刘禄增 1,710,7302.67  境内 自然 人
王文通 1,697,5182.65  境内 自然 人
刘新志-289,5001,379,5052.16  境内 自然 人
田树宁-404,700986,1381.54  境内 自然 人
烟台春华投资有限公 司-74,000926,0001.45  境内 非国 有法 人
郑志海-300,000910,0291.42  境内 自然 人
葛永乐-394,200816,5261.28  境内 自然 人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696,431696,4311.09  境内 自然 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说明刘兆民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刘新力配偶的兄 长。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 数量的说明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3年度,公司运营状况总体呈现良好态势,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87,125.15万元,同比增长20.1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6,906.56万元,同比增长 22.6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6,256.11万元,同比增长 22.34%。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