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光信息(688041):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88041 证券简称:海光信息 公告编号:2024-012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现就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53号),公司获准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0,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6.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08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21,721.07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058,278.93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年 8月 9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2年 8月 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G12297号)。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525,177.96万元,其中截至报告期初累计募投项目使用金额 179,449.64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43,033.27万元,本年度使用金额 302,695.05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533,100.97万元。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558,295.00万元(含募集资单位:万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前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公司及子公司成都海光集成电路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光集成”)、成都海光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光微电子”)、海光信息技术(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光成都”)、海光云芯集成电路设计(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光云芯”)、海光信息技术(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光苏州”)、海光集成电路设计(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成北京”)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的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 2023年 10月 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新增公司子公司海光成都、海光云芯、海光苏州、集成北京作为实施主体,新增上海市、苏州市、北京市作为实施地点,共同实施募投项目“新一代海光通用处理器研发”、“新一代海光协处理器研发”、“先进处理器技术研发中心建设”,并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海光成都提供不超过 50,000.00万元(含本数)无息借款、向海光云芯提供不超过 20,000万元(含本数)无息借款、向海光苏州提供不超过 20,000万元(含本数)无息借款、向集成北京提供不超过 80,000万元(含本数)有息借款。对此,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年 10月 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 ZG10863号),认为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的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4月 12日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单位:万元
注 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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