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洋创新(68819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愿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

时间:2024年04月11日 19:35:58 中财网
原标题:智洋创新: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愿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91 证券简称:智洋创新 公告编号:2024-025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愿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淄博智洋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洋控股”)、实际控制人刘国永先生、聂树刚先生和赵砚青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自愿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同时为增强广大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投资者权益和资本市场的稳定,公司控股股东淄博智洋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国永先生、聂树刚先生和赵砚青先生分别自愿承诺,自本承诺作出之日起6个月内(即自2024年4月11日起至2024年10月10日)不以任何方式减持其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上述承诺期间内,如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等产生新增股份,亦遵守该不减持承诺。

如上述主体有违反承诺的情形,其因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将全部归公司所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承诺人的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直接持股数量 (股)通过淄博智洋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间接持股数 量(股)合计持股数量 (股)持股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智洋控股52,416,000052,416,00034.14
刘国永8,433,41242,9318,476,3435.52
聂树刚6,521,4805,209,06911,730,5497.64
赵砚青4,849,00024,9604,873,9603.17
合计77,496,85250.48%  
注:实际控制人刘国永先生、聂树刚先生和赵砚青先生合计持有智洋控股100%的股份。

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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