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利谱(002876):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5月7日(星期二)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7日上午9:15至2024年5月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表决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26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4年4月2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楼村社区第二工业区同富一路5号第1-9栋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以上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4年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5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签字)、持股凭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4)法人股东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持股凭证、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5)本地或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以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并请进行电话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表决前补交完整。身份证复印件均需正反面复印。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慧、董玉钧 联系电话:0755-36676888 联系传真:0755-3369678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楼村社区第二工业区同富一路5号第1-9栋 邮政编码:518107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76”,投票简称为“三利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相关文件。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委托股东持股性质: 委托人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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