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裕包材(837174):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837174 证券简称:宏裕包材 公告编号:2024-054 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11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总经理单涛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5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9,856,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45%。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李宗佐因其他工作安排缺席;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全部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1.议案内容: 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全面总结了董事会年度工作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9,856,2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1.议案内容: 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面总结了监事会年度工作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9,856,2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1.议案内容: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4年3月1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2024-028、2024-029号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9,856,2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1.议案内容: 公司2023年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指标。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9,856,2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1.议案内容: (1)独立董事薪酬考核方案 独立董事2024年度津贴为6万元(税前)。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差旅费以及行使职权所需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 (2)非独立董事及高管人员薪酬考核方案 非独立董事及高管人员2024年基本薪酬=董事长基本薪酬*职务系数。董事长2024年基本薪酬为51万元(税前)。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9,856,2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审 计机构,聘期1年,负责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具体内容请详见 公司2024年3月1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2024-030 号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9,856,2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1.议案内容: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保函、信用证、保理、贸易融资等业务。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4年3月1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2024-031号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9,856,2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 况及所处发展阶段,公司拟以2023年末可参与分配的股本80,400,289股为基数, 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5元(含税),预计分配利润40,200,144.50元。具体内容 请详见公司2024年3月1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 2024-043号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9,856,2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1.议案内容: 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闻碧静女士、万晓霞女士、龚小凤女士和离任独立董事纪志成先生、郑春美女士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4年3月1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披露的2024-038~042号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9,856,2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詹曼、李亮亮 (三)结论性意见 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召集、召开、出席人员与会议主持人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湖北宏裕新型包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1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