骏创科技(833533):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时间:2024年04月11日 20:31:53 中财网
原标题:创科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833533 证券简称:创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2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4月 10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沈安居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8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4,590,8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4934%。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76,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748%。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人,出席 7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人,出席 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4人,列席 4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9)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 2024-01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4,590,81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董事会 2023年度工作情况,公司董事会组织编写了《2023年度 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4,590,81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监事会 2023年度工作情况,公司监事会组织编写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4,590,81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1.议案内容: 结合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的 2023年度审 计报告,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4,590,81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 2024年生产经营发展计划决定的经营目标,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4,590,81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1.议案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2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独 立董事 2023年度述职报告(吴宇)》(公告编号:2024-013)、《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叶邦银)》(公告编号:2024-014)、《独立董事 2023年度述职报 告(王健鹏)》(公告编号:2024-015)、《独立董事 2023年度述职报告(施春兰)》 (公告编号:2024-01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4,590,81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1.议案内容:
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10,015,110.00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4,590,81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4,590,81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4,590,81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1.议案内容:
鉴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且在历次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满足公司 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关于续聘 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4,590,81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4年度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 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0万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融资金额在综合授 信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来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关 于公司 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4,590,81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随着公司境外业务不断发展,公司的外币结算业务日益增加。为适应外汇市场变化,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在不超过 30,000.00万元人民币的交易额度内,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具体详见同日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度拟开展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4,590,81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1.议案内容: 结合公司目前需要,现拟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 度》进行修订。 具体详见同日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4-03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776,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 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沈安居、李祥平、汪士娟、李亮、杨冬艮、姜伟、唐满红应当 回避表决。 1. 议案内容
(1)审议《关于提名并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4年 5月 9日届满,现拟提前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拟提名沈安居、赵启翔、秦广梅、李晓恩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时。现提请对以下事项进行表决:
a. 《关于选举沈安居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b. 《关于选举赵启翔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c. 《关于选举秦广梅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d. 《关于选举李晓恩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提名并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4年 5月 9日届满,现拟提前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拟提名王健鹏、吴宇、施春兰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时。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北交所审查无异议。现提请对以下事项进行表决:
a. 《关于选举王健鹏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b. 《关于选举吴宇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c. 《关于选举施春兰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审议《关于提名并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将于 2024年 5月 9日届满,现拟提前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监事会拟提名汪士娟、刘平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任期三年,自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时。现提请对以下事项进行表决:
a. 《关于选举汪士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b. 《关于选举刘平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2.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 当选
(十四) (1)a《关于选举沈安居为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64,590,815100%当选
 事的议案》   
(十四) (1)b《关于选举赵启翔为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 事的议案》64,590,815100%当选
(十四) (1)c《关于选举秦广梅为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 事的议案》64,590,815100%当选
(十四) (1)d《关于选举李晓恩为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 事的议案》64,590,815100%当选

3. 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 当选
(十四) (2)a《关于选举王健鹏为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的议案》64,590,815100%当选
(十四) (2)b《关于选举吴宇为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的议案》64,590,815100%当选
(十四) (2)c《关于选举施春兰为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的议案》64,590,815100%当选

4. 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 当选
(十四) (3)a《关于选举汪士娟为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64,590,815100%当选
 职工监事的议案》   
(十四) (3)b《关于选举刘平为公 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 工监事的议案》64,590,815100%当选

议案 序号议案 名称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七)《2023年 度权益分派 预案》776,000100%00%00%
(十三)《关于修订 相关制度的 议案》776,000100%00%00%

议案 序号议案 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 当选
(十四) (1)a《关于选举沈安居为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 事的议案》776,0001.2014%当选
(十四) (1)b《关于选举赵启翔为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 事的议案》776,0001.2014%当选
(十四) (1)c《关于选举秦广梅为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 职工监事的议案》776,0001.2014%当选
(十四) (1)d《关于选举李晓恩为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776,0001.2014%当选
 职工监事的议案》   
(十四) (2)a《关于选举王健鹏为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的议案》776,0001.2014%当选
(十四) (2)b《关于选举吴宇为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的议案》776,0001.2014%当选
(十四) (2)c《关于选举施春兰为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的议案》776,0001.2014%当选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黄夏敏、薛明珠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姓名职位职位变动生效日期会议名称生效情况
汪士娟董事离职2024年 4月 10日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李亮监事离职2024年 4月 10日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杨冬艮监事离职2024年 4月 10日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沈安居董事任职2024年 4月 10日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赵启翔董事任职2024年 4月 10日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秦广梅董事任职2024年 4月 10日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李晓恩董事任职2024年 4月 10日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王健鹏独立董事任职2024年 4月 10日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吴宇独立董事任职2024年 4月 10日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施春兰独立董事任职2024年 4月 10日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汪士娟监事任职2024年 4月 10日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刘平监事任职2024年 4月 10日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备查文件目录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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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2024年 4月 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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