骏创科技(833533):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833533 证券简称:骏创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2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4月 10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沈安居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8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4,590,8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4934%。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76,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748%。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人,出席 7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人,出席 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4人,列席 4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9)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 2024-01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4,590,81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董事会 2023年度工作情况,公司董事会组织编写了《2023年度 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4,590,81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监事会 2023年度工作情况,公司监事会组织编写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4,590,81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1.议案内容: 结合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的 2023年度审 计报告,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4,590,81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 2024年生产经营发展计划决定的经营目标,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4,590,81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1.议案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2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独 立董事 2023年度述职报告(吴宇)》(公告编号:2024-013)、《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叶邦银)》(公告编号:2024-014)、《独立董事 2023年度述职报 告(王健鹏)》(公告编号:2024-015)、《独立董事 2023年度述职报告(施春兰)》 (公告编号:2024-01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4,590,81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1.议案内容: 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10,015,110.00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4,590,81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4,590,81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4,590,81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1.议案内容: 鉴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且在历次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满足公司 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关于续聘 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4,590,81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4年度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 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0万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融资金额在综合授 信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来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关 于公司 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4,590,81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随着公司境外业务不断发展,公司的外币结算业务日益增加。为适应外汇市场变化,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在不超过 30,000.00万元人民币的交易额度内,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具体详见同日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度拟开展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64,590,81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1.议案内容: 结合公司目前需要,现拟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 度》进行修订。 具体详见同日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4-03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776,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 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沈安居、李祥平、汪士娟、李亮、杨冬艮、姜伟、唐满红应当 回避表决。 1. 议案内容 (1)审议《关于提名并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4年 5月 9日届满,现拟提前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拟提名沈安居、赵启翔、秦广梅、李晓恩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时。现提请对以下事项进行表决: a. 《关于选举沈安居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b. 《关于选举赵启翔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c. 《关于选举秦广梅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d. 《关于选举李晓恩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提名并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24年 5月 9日届满,现拟提前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拟提名王健鹏、吴宇、施春兰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时。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北交所审查无异议。现提请对以下事项进行表决: a. 《关于选举王健鹏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b. 《关于选举吴宇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c. 《关于选举施春兰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审议《关于提名并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将于 2024年 5月 9日届满,现拟提前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监事会拟提名汪士娟、刘平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任期三年,自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时。现提请对以下事项进行表决: a. 《关于选举汪士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b. 《关于选举刘平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2.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3. 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4. 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黄夏敏、薛明珠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五、备查文件目录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4月 1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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