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国信(002608):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时间:2024年04月11日 20:38:42 中财网
原标题:江苏国信: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认真履行监督
职责。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历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从切
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的角度出发,对公司重
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公司
依法运作进行了检查,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了有力保障。现
将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召开了7次会议,审议18项议案。

具体情况如下:
1.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度财务
决算报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22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2年度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江苏信托未来 12个月(2023年 6
月-2024年5月)证券投资计划的议案》《关于江苏信托未
来12个月(2023年6月-2024年5月)投资信托计划的议
案》《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
案》《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2.2023年6月2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对外投资成立合资公司(昊邮新能)暨
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调整对外投资成立合资公司(昊
仪新能)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3.2023年8月23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与江苏
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
报告》。

4.2023年9月27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国信启东热电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5.2023年10月25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6.2023年11月6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7.2023年11月22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2023年度有关事项的监督意见
2023年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出发,
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情况、关联方资
金占用、关联交易等方面进行独立、有效的监督检查,并发
表如下监督意见:
(一)依法运作情况
2023年,监事会成员列席了2023年历次董事会会议和
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
职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各项董事会决策程
序合法,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忠实履行了诚
信义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执行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
益和侵犯股东权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2023年,监事会认真履行财务检查职能,对公司财务制
度执行情况、经营活动情况等事项进行检查监督。监事会认
为,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行为是严格遵照公司财务管理及内控
制度进行的,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真实、
客观的。

(三)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监事会对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均按照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确定,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影响交易公允性的情
形,不存在因关联交易输送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
2023年,监事会对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金、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查,监事会
认为: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
资金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担保事项。

(五)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
2023年,监事会对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
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自身经营
特点,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
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六)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情况
2023年,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情况进行了核查,
认为:公司现已建立较为完善的信息披露内控制度,并严格
按照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披露义务,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也不存在内幕交易等违规情形,
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三、2024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4年,监事会将继续恪尽职守、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
职责,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监事会议事规则》
的相关规定,扎实开展各项工作,以公司高质量发展为目标,
充分发挥监事会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作用,对相关事项严格
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提升公司法人治理规范运作水平,促
进公司规范运营、防范风险。

(一)忠实勤勉尽责,压实监督责任
持续完善监事会工作和运行机制,加强与董事会、管理
层的工作沟通,依法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
督。定期组织召开监事会会议,列席公司董事会,出席股东
大会,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强化履职能力,提升监督质效
结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最新监管工作要求,
加强对监督工作相关制度的学习,积极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
有关培训,切实提高专业能力和监督水平,全方位提升监事
会监督质量和效率。

(三)优化职能管理,完善监督体系
准确把握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新形势,加强与独立董事和
审计委员会的沟通。适时优化监事会职能,从多维度、多层
次、多角度建立与其他治理主体的协同监督机制,建立健全
高效的监督体系。

以上是监事会2023年的主要工作情况和2024年工作计
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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