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映科技(000536):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华兴专字[2024]24001370070号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华兴专字[2024]24001370070号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映科技)202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华兴审字[2024]24001370010号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检查了华映科技编制的后附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以下简称“明细表”)。该明细表已由华映科技管理层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监管机构”)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规定编制以满足监管要求。 一、管理层对明细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监管机构上市规则的规定编制明细表以满足监管要求,并负责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明细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明细表发表专项核查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专项核查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专项核查工作以对明细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三、专项核查意见 我们认为,华映科技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明细表中的财务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监管机构上市规则的规定编制以满足监管要求。 四、编制基础和对分发的限制 我们提醒明细表使用者关注,明细表是华映科技为满足监管机构的要求而编制的。因此,明细表可能不适于其他用途。本报告应与本审计机构出具的华兴审字[2024]24001370010号审计报告一并阅读。本报告仅供华映科技和监管机构使用,且不得分发给除华映科技和监管机构以外的机构和人员。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专项核查意见。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福州市 二○二四年四月十日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 编制单位: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2024年4月1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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