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ST天顺(002800):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800 证券简称:ST天顺 公告编号:2024-019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08,752,191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元(含税), 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公司主要从事大宗货物和大件货物的第三方物流和供应链管理业务,公司现已形成了为客户提供包括供应链设计、供 应链管理、仓储、采购、分销在内的一站式与专业化供应链服务模式。业务范围涵盖第三方物流、供应链管理、物流园 1.第三方物流 公司通过整合物流各环节的服务资源,为客户提供一站式、个性化的第三方物流服务,包括车辆资源的调配管理,物 流方案的规划与设计,仓储、运输、装卸、搬运、配送等物流作业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同时,公司利用信息化综 合物流管理系统,将物流活动过程中的信息进行搜集、传递、储存、整理、分析和使用。 2.供应链管理 供应链管理是利用公司为各类企业提供第三方物流服务的有利条件,在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及时、准确掌握各种上 下游企业供需要求的基础上,全面延伸产业链,为上下游企业搭建桥梁,专注于为核心企业提供采购、运输、仓储、销 售等一揽子业务活动,让合作伙伴专注于核心业务,实现降本增效,提升竞争力及经营效率。 3.物流园区经营 公司物流园区除可以提供仓储、仓库租赁、堆场等服务外,还可以通过园区的积聚功能,拓展公司第三方物流业务, 并为供应链管理业务提供支撑。公司物流园区设有仓储库、租赁库和堆场,其中仓储库按服务天数和仓储物资数量收取 仓储费用,租赁库则较长时间租给客户,按月收取租金,租金根据仓库面积决定。此外,公司物流园区同时还提供物业 管理、结算、网站建设、网络设施维护、信息咨询和交易平台等配套增值服务。 4.国际航空物流 公司租赁航空公司飞行器,执飞国际航线,为客户提供国际航空运输服务。同时可为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提供信息服务 咨询,协助对接二程卡车航班转运、空空转运等相关业务。 5.国际铁路物流 作为国际陆港区班列运营平台公司,致力于服务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助力国际陆港区发展,推进中欧(亚) 班列高质量开行,以多式联运中心集货平台开展国际货运班列运营,通过整合国内外资源,目前已开行中欧、中亚等10 国22座城市的班列。运载货物涵盖日用百货、服装鞋帽、机械设备、水暖建材、汽车零配件、疆内农产品等百余种类。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单位:元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经公司自查,控股股东于2022年1月至2023年4月通过第三方供应商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截止2023年4月24日,前述占用资金及相关利息已经全部偿还给上市公司,目前资金占用余额为零。同时,公司被大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3]第 12-00085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自 2023年 4月28日开市起,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天顺股份” 变更为“ST天顺”,股票代码仍为“002800”,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为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 2023年4月2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自查发现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并已解决 的提示性公告》、《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2.为了更好的服务客户需求,实现市场拓展,公司与舟山天顺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新疆天聚人和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聚人和”)签署了《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与舟山天顺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等关于 中直能源新疆投资有限公司之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天顺投资、天聚人和购买其直接持 有的中直能源新疆投资有限公司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直接持有目标公司56.3486%股权。 随着国际能源价格渐趋平稳,国内煤价有所回落,且基于国内产能持续释放及煤炭进口预期增长,国内资源供应紧张 程度有望明显缓解,公司预计2023年煤炭价格存在较大下行压力。故公司从谨慎性原则出发,结合市场环境等因素,认 为相关事项仍需要进一步论证和完善。因此,公司决定终止对中直煤炭铁路专用线的收购,并结束对中直能源新疆投资 有限公司的委托经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1日、2023年3月1日、2023年4月27日、2023年5月1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现金收购中直能源新疆投资有限公司56.3486%股权暨关联 交易的公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关于终止现金收购中直能源新疆投资有限公司股权并结束 委托经营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3.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与新疆德润经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在乌鲁木齐市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本次战略 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旨在以实现合作各方的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为目的,通过充分发挥各自的资源和优势,在供应链、 第三方物流、园区建设、国际铁路运输和进出口业务等方面开展密切合作,加速甘泉堡物流园区的建设、经营、并加大 对园区企业的物流一体化服务力度,为园区企业填补智慧物流的空白。该协议的签署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 力和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公司控股子公司乌鲁木齐国际陆港联运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17日与山港陆海国际物流(新疆)有限公司在乌鲁木 齐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旨在发挥双方资源优势,实现共赢发展而达成的初 步合作意向,若能最终实现业务合作,将进一步加强公司在乌鲁木齐的货物集结能力,推动中欧、中亚班列高效运行。 4.2023年8月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 章程〉的议案》。公司在原有经营范围基础上增加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 食品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销售代理;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 沙石和土方销售等经营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8日、2023年8月24日、2023年9月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5.公司于2023年9月22日收到控股股东舟山天顺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的通知,舟山天顺正在筹划公司控制权变更相关 的重大事项。同时,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23年9月25日开 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2个交易日。由于公司控股股东舟山天顺与交易对方未就控制权变更相关事项达成一致 意见,经相关方协商一致,终止本次交易。公司股票自2023年9月27日开市起复牌。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 25日、2023年9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股东筹划控制权变更暨公司 股票停牌的公告》、《关于控股股东终止筹划控制权变更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6.因上市公司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普宇先生、胡晓玲女士于 2023年9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 告》。 因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问题,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新疆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 24 号)、《关于对王普宇、胡晓玲采取监管谈话和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25 号)及 《关于对苏旭霞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26 号)。针对决定书提出的相关问题,公司 董事会和管理层高度重视,立即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人员进行了通报、传达,并召集相关 部门和人员对决定书所涉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深入分析。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认真进行整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0日、2023年11月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关于新疆证监局对公 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 7.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诉讼、仲裁案件合计涉案 金额人民币5,657.7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1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9日刊登在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8.2023年9月,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北京路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17082GB202206001),同意为公司控股孙公司新疆华辰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北京路 支行签订的1,000万元人民币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2023年11月,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23乌银授额字第 000064 号-担保01),同意为公司子公司新疆天汇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订的 1,000万元人民币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2023年12月,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银乌[2023]最保字/ 第[1532-1]号、银乌[2023]最保字/第[1533-1]号),同意为公司子公司新疆天汇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孙公司新疆华辰供 应链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订的各1,000万元人民币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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