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 意 隆(002209):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时间:2024年04月11日 23:07:52 中财网
原标题:达 意 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监事:
2023年度,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报告期内,监事会列席了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参与了公司重大决策事项的讨论,审议了公司的定期报告,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及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23年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7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时间事项
1第六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2023-04-131、《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 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续聘 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公司监事 2022年度薪酬情况及拟定 2023 年度薪 酬方案的议案》 9、《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0、《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11、《关于补选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2第六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2023-04-27《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第六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2023-05-261、《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 4、《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4第六届监事会第2023-06-14《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时间事项
 九次会议  
5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2023-08-29《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6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2023-09-251、《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 案》 2、《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7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2023-10-25《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2023年度有关事项的督查意见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能,对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进行审议和监督,对公司规范运作、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了监督审查,根据检查结果,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列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和公司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能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规范运作,内部控制健全,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遵纪守法,勤勉尽责,自觉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财务制度与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与审核。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管理工作能够按照现行的企业会计制度、准则规范进行,财务制度健全、运行稳健,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财务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关财务数据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核实验证,在所有重大方面均能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需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交易原则,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事项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收购、出售资产事项。

(五)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情况。

(六)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对董事会出具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及制度在各个关键环节、重大投资、重大风险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控制与防范作用,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

(七)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并能够严格按照制度,规范信息传递流程,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认真做好内幕信息管理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有效防范了内幕交易事件的发生,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违规交易的行为以及被监管部门要求整改的情形。

(八)公司股权激励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认为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三、监事会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监事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监事会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作用。

2024年度监事会的工作计划如下:
(一)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

(二)强化日常监督检查,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进一步提高监督的实效性。

(三)加强对公司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的监督,保证资金合规及高效地使用,促进公司经营管理效率的提高,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

(四)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发生,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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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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