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软(603927):中科软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4年4月)

时间:2024年04月11日 23:26:13 中财网
原标题:中科软:中科软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4年4月)

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4年4月)
第一条 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明确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工作中的作用,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

第三条 财务负责人应在为公司提供年度报告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向每位独立董事书面提交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资料。独立董事应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本年度审计重点;独立董事应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汇报。

第四条 财务负责人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和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年度报告前,至少安排一次每位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见面会,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独立董事应履行见面的职责,形成沟通意见函提交给审计委员会。见面会应有书面记录及当事人签字。上述沟通情况、意见及建议均应书面记录并由当事人签字。

第五条 独立董事对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者存在异议的,应当陈述理由和发表意见,并予以披露。

第六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独立董事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积极为独立董事在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履行职责创造必要的条件。

第七条 在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期间,独立董事负有保密义务。在年度报告披露前,严防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第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抵触时,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九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订,报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原《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同时终止。

第十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并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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