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羽(002882):监事会决议

时间:2024年04月12日 17:21:48 中财网
原标题:金龙羽: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82 证券简称:金龙羽 公告编号:2024-025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11日上午以现场方式在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大道118号和成世纪名园3A 21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人数3人,实际参加会议3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纪桂歆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审核了《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认为在各方面真实反应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足以向报告使用者提供决策所需的信息。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相关方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在日常经营和企业管理中得到有效执行,各种内外部风险能够有效控制。报告期内,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费用公允,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实际情况,有利于加快公司的资金周转,提高资金利用率,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短期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 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主要原材料为大宗商品,受政治、经济等复杂因素影响较大,开展套期保值,对冲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有利于降低公司经营风险,稳定公司经营业绩。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融资行为出于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需求,符合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担保行为出于子公司的经营需求,符合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该项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定价体现了公平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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