菱电电控(688667):菱电电控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88667 证券简称:菱电电控 公告编号:2024-014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6号文)核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9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为 75.42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 972,918,000.00元,扣除证券承销费和保荐费人民币 67,185,506.00元后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905,732,494.00元由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 2021年 3月 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人民币 24,619,433.9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81,113,060.0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1]0656号)。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2023年项目投入使用募集资金 49,840,435.32元,结项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117,290,895.44元,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95,000,000.00元,此外本期闲置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合计 8,680,934.29元、手续费等其他零星支出 2,825.85元。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止,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430,117,289.18元,结项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117,290,895.44元,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190,000,000.00元,补充流动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转出 371,520.61元,累计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 41,416,185.92元,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184,749,540.71元,其中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103,000,000.00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81,749,540.71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循礼门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止,本公司有 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 2月 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2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授权期限到期日(2023年 3月 23日)起 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10,300.00万元。明细如下: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3年 4月 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95,000,000.00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8.46%。2023年 6月 15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2年 1月 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同意公司拟使用 2,550万元超募资金与重庆茂捷汽车变速器有限公司共同设立合资公司重庆菱电新能源汽车电控系统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后的名称为准),注册资本 5,000.00万元,公司出资金额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 51%;并由合资公司开展“轻型商用新能源车动力总成控制系统项目”建设,项目总投资额 5,000.00万元,组建团队负责项目的建设、运营等事项。 2023年 2月 2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使用超募资金投资“轻型商用新能源车动力总成控制系统项目”并取消设立合资公司。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 4月 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菱电电控汽车动力控制系统产业化项目”及“研发中心平台建设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023年 6月 15日,公司召开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截至 2023年 4月 25日,在扣除尚未支付的设备及工程款等后续支出后,菱电电控汽车动力控制系统产业化项目预计节余募集资金 9,867.20万元,募集资金应付未付金额 2,811.37万元;研发平台项目预计节余募集资金 1,861.25万元,募集资金应付未付金额 740.02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将上述募集投资项目结项后的结余募集资金 11,728.46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应付未付款项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后续项目建设设备及工程款等支付,在满足相关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时,从募集资金专户支付。待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使用完毕后,公司将对募集资金专户办理相关注销手续。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 2022年 1月 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在“菱电电控汽车动力控制系统产业化项目”的原实施地点基础上,新增“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径河街文泰路以北、霞飞路以西”为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 公司于 2022年 4月 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款项,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自有资金账户。 报告期内,本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菱电电控汽车的动力控制系统产业化项目”设备采购款 7,936,766.12元,支付“研发中心平台建设项目”设备采购款1,266,000.00元,并已完成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累计置换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项目投入的募集资金 38,585,491.95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菱电电控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 12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允反映了菱电电控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经核查,长江保荐认为: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 特此公告。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4月 13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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