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拓医疗(688314):西安康拓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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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04月12日 17:41:39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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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康拓医疗:西安
康拓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西安
康拓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分红政策,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增加现金分红频次,公司拟对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形成章程修正案。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1 | 第一百五十七条 公司股东大
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
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
后二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
的派发事项。 | 第一百五十七条 公司股东大
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
或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
和上限制定具体方案后,公司须
在二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
派发事项。 |
2 | 第一百六十条 公司利润分
配政策为:
(一)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
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支付股利,
并优先采取现金的方式分配利
润;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
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
配。公司采用股票方式进行利润
分配的,应当充分考虑发放股票
股利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
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
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相适应,以
确保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
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二)公司在当年如实现盈利、
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公司现
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
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如无重大投 | 第一百六十条 公司利润分配
政策为:
(一)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
二者相结合的方式支付股利,并
优先采取现金的方式分配利润,
其中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剩余股
利政策;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
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
分配。公司采用股票方式进行利
润分配的,应当充分考虑发放股
票股利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
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每
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相适应,以确
保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
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二)公司在当年如实现盈利、累
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公司现金流
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 |
| 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
发生,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方
式分配利润。公司原则上每年度
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在有条件的
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
分红。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
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
外投资、收购资产等交易累计支
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或超
过三千万元;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
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
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总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3)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
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如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
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
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
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
策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利润分配
政策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
点,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
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等原因需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由公司
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利润
分配政策调整议案,由监事会发
表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
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公司调整利润分
配政策,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 | 展的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
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
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
润。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
现金分红,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
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
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
投资、收购资产等交易累计支出
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或超过三
千万元;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
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
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总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3)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
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当公司最近一年审计报告
为非无保留意见或带与持续经营
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
留意见,或公司最近一年末经审
计的资产负债率高于 70%,或公
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经营性现金
流量净额为负,或出现重大投资
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的情况,公
司可以不进行利润分配。
(四)如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
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
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
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
策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利润分配
政策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
点,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
| 式为公众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
决提供便利。 | 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
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等原因需调
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由公司董
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利润分配
政策调整议案,由监事会发表意
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
请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
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以
上通过。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
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为公众
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提供便
利。 |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此次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后续章程备案等具体事宜。上述修订及备案登记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西安
康拓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4月 13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