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拓医疗(688314):西安康拓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时间:2024年04月12日 17:41:39 中财网
原标题:康拓医疗:西安康拓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西安康拓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分红政策,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增加现金分红频次,公司拟对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形成章程修正案。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修订前修订后
1第一百五十七条 公司股东大 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 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 后二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 的派发事项。第一百五十七条 公司股东大 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 或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 和上限制定具体方案后,公司须 在二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 派发事项。
2第一百六十条 公司利润分 配政策为: (一)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 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支付股利, 并优先采取现金的方式分配利 润;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 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 配。公司采用股票方式进行利润 分配的,应当充分考虑发放股票 股利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 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 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相适应,以 确保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 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二)公司在当年如实现盈利、 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公司现 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 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如无重大投第一百六十条 公司利润分配 政策为: (一)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 二者相结合的方式支付股利,并 优先采取现金的方式分配利润, 其中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剩余股 利政策;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 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 分配。公司采用股票方式进行利 润分配的,应当充分考虑发放股 票股利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 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每 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相适应,以确 保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 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二)公司在当年如实现盈利、累 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公司现金流 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
 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 发生,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方 式分配利润。公司原则上每年度 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在有条件的 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 分红。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 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 外投资、收购资产等交易累计支 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或超 过三千万元;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 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 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总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3)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 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如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 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 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 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 策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利润分配 政策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 点,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 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等原因需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由公司 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利润 分配政策调整议案,由监事会发 表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 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公司调整利润分 配政策,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展的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 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 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 润。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 现金分红,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 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 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 投资、收购资产等交易累计支出 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或超过三 千万元;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 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 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总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3)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 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当公司最近一年审计报告 为非无保留意见或带与持续经营 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 留意见,或公司最近一年末经审 计的资产负债率高于 70%,或公 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经营性现金 流量净额为负,或出现重大投资 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的情况,公 司可以不进行利润分配。 (四)如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 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 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 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 策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利润分配 政策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 点,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式为公众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 决提供便利。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 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等原因需调 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由公司董 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利润分配 政策调整议案,由监事会发表意 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 请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 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以 上通过。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 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为公众 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提供便 利。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此次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后续章程备案等具体事宜。上述修订及备案登记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西安康拓医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4月 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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