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芳集团(601086):国芳集团:2023年度审计报告(中喜财审2024S00564号)
原标题:国芳集团:国芳集团:2023年度审计报告(中喜财审2024S00564号)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3年度 (除另有说明外,以人民币元为单位) 一、 公司基本情况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的前身系甘肃西湖家具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1996年 4月 22日。2002年更名为甘肃国芳百盛工贸(集团)有限公司。2007年 6月甘肃国芳百盛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整体改制并发起设立为股份公司,注册资本 50,60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国芳。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58号)文件核准,本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000万股,发行价格为3.16元,截止2017年9月26日本公司收到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05,600,0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40,202,8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465,397,200.00元。 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160,000,000.00元,出资额溢价部分为人民币305,397,200.00元,全部计入资本公积。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66,000,000.00元,股份总数666,000,000股。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620000224367434N。 法定代表人:张辉。 注册资本:66,600万元 经营范围:图书、报刊、音像制品、预装食品、散装食品、冷冻食品、米、面制品及食用油、保健食品、计生用品的批发零售;服装干洗;美容;白酒、啤酒、果露酒零售;卷烟、雪茄烟零售(以上经营项目仅限分公司凭有效许可证经营)日用百货、金银饰品、服饰用品、文化用品、体育用品、家电、数码电器、五金交电、机电产品(不含汽车)的批发零售;受托企业管理;彩扩、婚纱摄影;商业服务咨询、本企业资金投资管理,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的基本架构:公司已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组织机构,股东大会为公司权力机构。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4年 4月 11日决议批准报出。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本公司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2、 持续经营 公司不存在可能导致对公司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以下披露内容已涵盖了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自公历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3、 营业周期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 记账本位币 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控股合并,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被合并方的各项资产、负债,按其账面价值计量。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合并成本为按照购买日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每一单项交易成本之和。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① 对于吸收合并,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 对于控股合并,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按照合并中确定的公允价值列示,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购买日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商誉,企业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公司按《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及相关会计准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以母公司和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抵销公司间内部重大交易、内部往来及权益性投资项目后编制而成。 8、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当本公司是合营安排的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时,为共同经营。 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公司对合营企业投资的会计政策见本附注“三(14)长期股权投资”。 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持有时间短(一般为从购买之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外币业务及外币报表折算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对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 11、 金融工具 在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本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① 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公司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②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此外,本公司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该类金融资产的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③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外,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公司可以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本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①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负债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终止确认该负债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转入留存收益。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若按上述方式对该等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公司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 其他金融负债 除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③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需确定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已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判断企业是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制,并根据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4)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的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在估值时,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输入值。 (7)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本公司权益工具在存续期间分派股利(含分类为权益工具的工具所产生的“利息”)的,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8)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需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合同资产、长期应收款等。此外,对合同资产及财务担保合同,也应按照本部分所述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和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① 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各项目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 后并未显著增加,选择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② 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 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况外,本公司采用未来12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③ 以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的组合方法 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独评价信用风险,如: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除了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12、 应收款项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13、 存货 (1)存货分类:存货包括原材料、库存商品及周转材料等。 (2)计价方法:存货采用实际成本计价;原材料及库存商品领用或发出时商睿系统(超市)采用先进先出法,商通系统(百货)采用加权平均法;周转材料采用一次摊销法进行摊销。 (3)期末存货计价原则及存货跌价准备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公司在中期期末或年度终了,根据存货全面清查的结果,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按估计的市价扣除至完工时将要发生的成本及销售费用和税金确定。 (4)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度。 14、 持有待售资产 若本公司已就处置某项非流动资产作出决议,已经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且该项转让很可能在一年内完成,则该非流动资产作为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核算,不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按照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孰低计量。持有待售的誉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者该处置组是这种资产组中一项经 营,则该处置组包括企业合并中的商誉。 某项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归为持有待售,但后来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的确认条件,本公司停止将其划归为持有待售,并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中较低者进行计量:(1)该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归为持有待售之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其假定在没有被划归为持有待售的情况下原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决定不再出售之日的可收回金额。 15、 长期股权投资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2)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投资成本的确定 ① 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以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以及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为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② 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 ①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②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在持有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归属于被投资单位的金额为基础进行核算。 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 在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公司在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恢复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确认投资收益。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的股权是因追加投资等原因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的,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16、 投资性房地产 (1)投资性房地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 ① 与该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 ② 该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成本按以下方法确定: ① 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 ② 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③ 以其他方式取得的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按照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 ④ 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满足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不满足的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公司应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 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其他资产时,应当将房地产转换前的帐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帐价值。 (4)投资性房地产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有关规定,按期计提折旧或摊销,具体如下:
(1)固定资产标准: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期间的有形资产。 (2)固定资产的计价:固定资产按照成本进行计量;股东投入的固定资产按评估确认价值入账。 (3)公司固定资产按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分类折旧年限如下:
(4)固定资产后续支出: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达到资本化条件,且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的,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18、 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指正在兴建中的资本性资产,以实际成本入账。成本包括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机器设备的购置成本、建筑费用及其他直接费用,以及资本化利息与汇兑损益。 (2)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的时限: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结转固定资产,次月开始计提折旧,若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则先预估价值结转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办理竣工决算手续后按实际成本调整原估计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折旧额。 19、 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的内容及资本化原则:公司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摊销、辅助费用及外币借款汇兑差额。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和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存货、投资性房产等。 (2)资本化期间:借款费用只有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时开始资本化:①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②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③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3)暂停资本化期间: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如果中断是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继续进行。 (4)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利率的确定:公司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公司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与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应予资本化利息金额。 20、 使用权资产 除短期租赁租赁外,本公司在租赁期开始日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租赁期开始日,是指出租人提供租赁资产使其可供本集团使用的起始日期。 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3)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4)本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本公司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本公司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使用权资产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来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并进行会计处理。 21、 无形资产 (1)核算内容:公司的无形资产指公司拥有或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特许权、土地使用权等。 (2)计量:公司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按照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在其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进行摊销。 源自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取得的无形资产,其有用寿命不超过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的期限。没有明确的合同或法律规定的,公司综合各方面情况,如聘请相关专家进行论证、或与同行业的情况进行比较以及企业的历史经验等,来确定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期限。 如果经过这些努力,确实无法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将其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3)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的复核: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不同于以前的估计,则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应改变其摊销年限;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如果有证据表明其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按照使用寿命有限无形资产的处理原则处理。 (5)土地使用权的核算:公司购入的土地使用权,或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股东投入的土地使用权按评估确认价值入账。公司购入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开发商品房时,应将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开发成本;土地使用权用于建造自用某项目时,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不与地上建筑物合并计算成本,而仍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单独进行摊销。 22、 长期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商誉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在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时,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公允价值难以可靠计量的,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23、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指公司已经发生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如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自有房产的装修费支出等。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按受益期限平均摊销。 24、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是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如果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公司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的权利,则公司应当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与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将该已收或应收的款项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25、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 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 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辞退福利 本公司在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或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两者孰早),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3)离职后福利 ① 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除基本养老保险外,本公司还依据国家企业年金制度的相关政策建立了企业年金缴费制度(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计划。本公司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缴费/年金计划缴费,相应支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② 设定受益计划 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十二个月内支付的义务,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予以折现。 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转回至损益。 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按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和结算价格两者的差额,确认结算利得或损失。 26、 租赁负债 除短期租赁外,本公司在租赁期开始日按照该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租赁付款额是指本公司向出租人支付的与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相关的款项,包括: (1)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2)本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的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 (3)租赁期反映出本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 (4)根据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公司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调整相应的使用权资产,若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公司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因租赁期变化或购买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的,本集团按变动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2)根据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或者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者比例发生变动,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原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27、 预计负债 公司与或有事项相关义务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确认为预计负债:① 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② 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③ 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进行复核,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28、 收入确认原则 (1)一般原则 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① 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 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③ 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 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 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 ① 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 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③ 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 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 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 ⑥ 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 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 (2)具体方法 本公司的收入主要包括销售商品收入、租金收入。 ① 销售商品收入 公司的零售业务分为经销模式、联营模式和代销模式。 经销模式系公司从供应商采购商品后自行发货销售,采取直接收款的方式销售货物,为完成货物销售收到货款或取得销售款凭据的当天,按取得销售款总额确认收入的实现。 联营模式系公司与供应商签订联营合同,约定扣率及费用承担方式,由供应商负责供货并销售,公司以实际收到的销售款扣除应结算给供应商的款项后的净额确认销售收入。 代销模式系公司与供应商签订代销合同,由供应商负责供货公司负责销售,采取直接收款的方式销售货物,为完成货物销售收到货款或取得销售款凭据的当天,按取得销售款总额确认收入的实现。 公司向供货商收取的促销服务费等相关收入,在完成劳务服务,并预计款项可以收到的情况下确认收入。 ② 租金收入 公司收取租金收入,按照与承租方签定的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承租期间和金额,确认相应租金收入的实现。 29、 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3)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1)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但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 ① 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 ② 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2)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① 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 ② 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3)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4)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转回。 (5)递延所得税负债 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31、 租赁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于租赁期开始日确认使用权资产,并按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以及在合理确定将行使购买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需支付的款项等。按销售额的一定比例确定的可变租金不纳入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将自资产负债日起一年内(含一年)支付的租赁负债,列示为一年内的非流动负债。 使用权资产包括租入的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及计算机和电子设备等。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已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初始直接费用等,并扣除已收到的租赁激励。能购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使用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若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是否能够取得租赁资产使用权的,则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当可收回金额低于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是,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对于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租赁和单项资产全新时价值较低的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将相关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本公司作为出租人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其他的租赁为经营租赁。 32、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2022年11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因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1)本公司合并比较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本年度无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四、 税项 主要税种及税率
本章节中期末指 2023年 12月 31日,期初指 2022年 12月 31日,本期指 2023年度,上期指 2022年度。 1、 货币资金
2、交易性金融资产
(1) 按账龄披露
本公司按组合方式实施信用风险评估时,根据组合结构及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债务人根据合同条款偿还欠款的能力),结合历史违约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考虑前瞻性信息,以预计存续期为基础计量其预期信用损失,确认损失准备。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项目列示
(1) 按账龄披露
本期无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1) 存货分类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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