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芳集团(601086):国芳集团: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时间:2024年04月12日 17:56:06 中财网
原标题:国芳集团:国芳集团: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086 证券简称:国芳集团 公告编号:2024-013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4月11日下午 16:00在公司十五楼会议室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公司监事白海源、魏莉丽、王颖以现场方式参会并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白海源主持召开,应到监事 3人,实到监事 3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工作报告回顾并总结了公司监事会 2023年度的工作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议案同意票 3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二、审议通过《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编制了《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年报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认为上述报告及其摘要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3年度整体经营运行情况。

以上议案同意票 3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执行了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预计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符合相关规定。交易定价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严格履行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审议程序。日常关联交易所涉及的关联方回避了所有有关关联议案的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 2024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中必要的、合理的行为,有利于公司相关主营业务的发展。

以上议案同意票 3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4年财务预算方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确认,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24年财务预算方案依据公司整体经营实际运行情况,对 2024年经营目标进行了务实、合理的预算。

以上议案同意票 3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经认真审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上议案同意票 3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续聘的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项目组成员具备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且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和经验,能够客观、独立、公正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工作的要求,聘任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上议案同意票 3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七、审议通过《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自我评价,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能得到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运营合法合规,有效推进公司发展战略的稳步实现。

以上议案同意票 3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子公司租赁关联方商业地产投资建设金昌国芳购物广场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是公司为拓展甘肃省内河西市场,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也不依赖该关联交易。

交易以市场化原则定价,定价依据合理,协商充分,交易价格公允,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

以上议案同意票 3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九、审议《关于增加股份回购资金总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股份回购资金总额的议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3)》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2023年 12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回购股份的实施,有利于建立公司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增强投资者信心,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本次增加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更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本次回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

以上议案同意票 3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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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4月 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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