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芳集团(601086):国芳集团: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时间:2024年04月12日 18:01:21 中财网
原标题:国芳集团:国芳集团: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代码:601086 公司简称:国芳集团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国芳百货购物广场有限责任公司、甘肃国芳综合超市有限公司、兰州国芳商业投资有限公司、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分公司、宁夏国芳百货购物广场有限责任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96.68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92.43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框架、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财务报告、投融资管理、资产管理、采购管理、信息系统、证券事务、印章管理、内部监督、百货招商管理、百货经销商品管理、百货营销企划管理、百货收银管理、综超经代销采购管理、综超租赁管理、综超营销企划管理、综超收银管理、工程项目管理、招标管理、购物中心租赁业态招商管理、新零售业务管理。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采购管理、信息系统、证券事务、印章管理、百货经销商品管理、百货收银管理、综超经代销采购管理、新零售业务管理。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错报≥利润总额的 5%利润总额的 2%≤错报<利 润总额的 5%错报<利润总额的 2%
资产总额签字错报错报≧资产总额的 1%资产总额的0.5%≤错报<资 产总额的 1%错报<资产总额的 0.5%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和不利影响; 2、公司因发现以前年度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已上报或披露的财务报告; 3、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且内部控制运行未能发现该错报; 4、董事会或授权机构对公司的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1、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2、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告达 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500-1000万元10-500万元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缺乏民主决策程序或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决策失误;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政府部门处罚,且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重大负面影响; 3、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流失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 4、被媒体曝光负面新闻,产生较大负面影响; 5、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6、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7、出现重大安全事故。
重要缺陷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确定为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确定为一般缺陷。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内部控制流程在日常运行中存在着个别一般缺陷, 2023年度开展内控评价发现的一般缺陷已逐步实施整改,对公司财务报告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内部控制流程在日常运行中存在着个别一般缺陷, 2023年度开展内控评价发现的一般缺陷已逐步实施整改,对公司财务报告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针对上年度存在的内部控制一般缺陷,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分析,及时责成相关单位落实整改措施,通过跟踪监督检查,各单位已按时完成了整改。在本年度内部控制评价过程中,公司对上一年度存在缺陷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检查,上年度存在的缺陷已整改到位。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可能对投资者理解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评价内部控制情况或进行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内部控制信息。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有效运行,在公司经营管理各个关键环节发挥了较好的管理控制作用,通过持续优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障,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业务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和效果。

下一年度改进方向:2024年,公司根据上年度内控评价中发现的因公司业务流程优化调整情况,强日常培训、增强内部执行有效性,强化内部控制执行和监督检查、督促缺陷整改等工作,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张辉阳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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