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百集团(600693):东百集团关于授权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金融机构(包括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等) ? 委托理财金额: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 ? 委托理财期限:产品期限不超过一年 ? 履行的审议程序:董事会已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在保证公司日常运营资金需求且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一年期以内金融机构(包括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等)现金管理产品,包括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货币基金,国债逆回购等产品,授权额度以合计持有的现金管理产品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为限,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资金来源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上述委托理财产品计入公司资产负债表中的流动资产,相关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具体以相关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四、风险提示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受宏观经济、金融市场波动、经济政策、不可抗力等风险因素的影响,预期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五、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一年期以内金融机构现金管理产品,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存放收益,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经营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该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不存在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4月 1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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