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天然气(603689):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3689 证券简称:皖天然气 公告编号:2024-012 债券代码:113631 债券简称:皖天转债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33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930万张,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3,000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297.97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2,702.03万元。 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1年 11月 12日全部到账。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1]230Z0276号《验资报告》审验。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023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6,529.23万元。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52,111.18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净额为 315.24万元,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理财取得的收益金额为2,558.07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余额为 40,000.00万元,其中存放于非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 40,0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 2023年 12月 31日余额合计为 3,464.16万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公告格式》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明确规定。 公司于 2021年 11月 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2021年 11月 12日,公司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四牌楼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寿春路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切实履行。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 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52,111.18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11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期已投入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4,289.89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1年11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等资料,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2022年10月28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等资料,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2023年10月27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等资料,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余额为40,000.00万元,其余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3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 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本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鉴证报告认为:皖天然气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皖天然气 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 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国元证券经核查后认为:皖天然气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附表: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附表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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