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应龙(600993):马应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以及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秉承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保持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与联系,加强对其履职情况的监督。现将本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监督与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始创于 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该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 (二)聘任程序 公司2023年4月6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会议、2023年4月7日召 开了董事会会议以及2023年6月13日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决定其报酬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3年度财务审计费用8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5万元。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一)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投资者保护 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年4月6日,审计委员会以现场结 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决定其报酬的议案》,建议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续聘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3年年度审计前,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 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就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计时间安排、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沟通。 (三)2024年3月18日,审计委员会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 议,听取公司2023年主要经营情况及前期审计安排及审计进展情况汇报,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方式,并提出相应建议,要求公司全力配合会计事务所的审计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审计。 (四)2024年4月11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现场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及全文、2023年 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办法、2023年度会计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等议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 业规范,以及公司2023年报工作安排,中审众环对公司2023年度财 务报告及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 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等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专项报告。经审计,中审众环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 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 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审众环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充分 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作用,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2023年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讨论与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有效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 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经营情况。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4月1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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