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明信息(002232):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启明信 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 独立董事刘衍珩、赵岩、刘柏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 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刘衍珩、赵岩、刘柏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 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 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 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 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二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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