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明信息(002232):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赵岩)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赵岩)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我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守信、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2023年度的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出席相关会议,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对公司规范、稳定、健康地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现将2023年本人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赵岩,男,48岁,中共党员,吉林大学企业管理专业管理博士,加拿大注册会计师(CPA Canada),高级纳税筹划师,吉林省会计学会高级专家,吉林省首批管理会计咨询专家,于2019年12月16日经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为公司独立董事至今。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2023年履职概况 (一)、2023年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共召开9次,本人应出席董事会会议9次,实际出席9次,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6次,其中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5次。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应列席了股东大会会议6次,实际列席6次。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坚持认真、谨慎的态度,确保做出决议前对议案进行足够的了解,审慎判断,较好的维持了自身的独立性。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公司各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2023年度公司召开战略委员会2次,审计委员会6次,提名委员会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4次,尚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席,2023年度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各专业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审计委员会主席的职责。2023年度,本人主持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内部审计。风险评估等相关议题,就年报审计需要关注的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并提出建议。同时与公司管理人员和财务等相关人员保持密切沟通,促进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质量提升。 2、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在董事会换届期间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时履行了相应职责,对公司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提名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讨论,审查提名人资格,并投了同意票。 3、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监督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调整了独立董事津贴,切实履行了薪酬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4、报告期内,公司根据最新《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修订了《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制度修订后,尚未涉及需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事项,故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独立董事将根据工作制度履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度,我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就年度报告的审计进行了积极沟通。我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计划、重点审计事项等相关问题进行了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在审计过程中积极参与,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通过出席股东大会、参与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广泛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和建议,积极运用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了解并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诉求和利益。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3年,本人通过到公司园区现场调研考察、会谈、培训等多种方式,满足现场工作时间,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公司为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提供公司内部的主要经营管理信息及市场、行业相关信息。 本人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时,公司有关人员积极配合,不存在拒绝、阻碍或隐瞒,干预独立董事行使职权的情形。 三、2023年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的议案》《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与《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并相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针对上述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本人认真审阅了相关材料,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二)利润分配事项 2023年3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计提法定公积金719.71万元、累加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及本报告期内实施的上年度利润分配金额后,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9,646.78万元。按照证监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2023年3月30日公司总股本408,548,45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利润分配总额为2,042.74万元,分红比例为28.38%。本人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该事项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 (三)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 (四)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 报告期间,本公司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自获得公司聘任以来,为本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审计服务,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五)提名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经过审慎的判断,认为相关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履行上市公司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同意提名拟聘董事担任公司董事。 (六)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3年,公司董事会审核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绩效结果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绩效考核薪酬兑现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总经理2023年度绩效考核指标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基薪方案的议案》等,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按照同行业上市公司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执行。 (七)行使特别职权事项 无提议召开董事会及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与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地址:[email protected] 在2024年,本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维护好上市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赵岩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二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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