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维数字(000810):增加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24-021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24年 3月 2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3),定于 2024年 4月 29日(星期一)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4年 4月 12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十 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届监事会成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以上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创维 RGB”)于 2024年 4月 12日提交了《关于增加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提议函》,提请将《关于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届监事会成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 2023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上述临时提案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 2024年 4月 1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创维 RGB作为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 数量为 584,631,1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8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 大会召开 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 到提案后 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提出临时提案,请公司董事会及时将以上议案内容提交 2023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关于增加临时提案的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单独 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经核查,截至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创维 RGB函件之日,创维 RGB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584,631,1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83%。 公司董事会认为,创维 RGB有权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向公司董事 会提出并递交临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及内容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董事会于 2024年 3月 22日披露的 《关于召开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3)中列明的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不变。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事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公告编号:2024-022)。 三、备查文件 1、关于增加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提议函。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三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