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高速(601518):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 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 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 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陈潮先生,1955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工程师、 高级经济师。1982年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机械制造专业。历 任原怡万实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长;新通产实业开 发(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长;交通部公路司、办公厅、交通 部直属中通集团的副处长、副总经理;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 限公司的董事长、党委书记;深圳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的董事 局副主席、总裁、党委书记;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长;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及董事长;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红晶石股权投资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合伙人;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现任深圳高速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董事。公司于 2023 年5月9日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陈潮先生不再担任公 司独立董事职务。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 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 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交易关系、亲属 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2023年度,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认真履行职责。在公 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及会议期间,与公司积极沟 通,及时获取会议资料等相关信息,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审 慎决策并发表意见。会议出席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4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股东大会 1次。 (二)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6次,本人应出席会议 2次,亲自出席会议2次。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3年,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包括审 计委员会会议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提名委员 会会议1次,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认真为 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勤勉尽责,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 挥积极作用。 (四)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在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会议前,精心组织准备 会议材料,并及时准确传递,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公 司董事会、经营班子和相关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 并提供了便利的工作条件。 (五)现场工作情况 2023 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通过现场会议、通讯或 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 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情 况和财务状况,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等沟通,及 时获取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对本人们现场工作积 极配合,提供了必要的保障。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在审议公司 2O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时,本人发表了 同意的意见。公司预计的2023年度各项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 常经营需要,董事会在对以上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了 回避,表决人数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关联交易 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市场经济原则和国家 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 东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的相关情况 在编制公司 2022年年报和披露过程中,本人切实履行 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与公司财务负责人有效沟通;与年 审会计师就年报审计工作总体审计策略进行预沟通;在年审 会计师结束现场工作并初步确定结论前再次进行了沟通;签 署定期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确保了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 的效果和如期披露。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体系较 为健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 设及运行情况。公司聘请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内部 控制进行了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公司制订的 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的预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以 及公司未来发展状况所做出的重要决定,留存资金将全部用 于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正常生产 经营和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 益。本人对 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 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三)对部分长期挂账的往来款项进行核销的相关事项 2023年公司核销部分长期挂账的往来款项遵循并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 情况,核销依据合理、充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同意《关于对部分长 期挂账的往来款进行核销的议案》。 (四)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情况 2023年,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提名蒋涛、刘先 福、鲁明威、梁开宇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 提名战国义、房绍坤、林建忠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提名的方式和程序以及提名人的资格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 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 情形,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本人发表了 同意的意见。 (五)企业负责人年度考核结果的相关情况 关于确定的企业负责人年度考核结果符合国家法律法 规的规定,按考核结果兑现绩效薪酬遵循了按劳分配与责、 权、利相结合的原则、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 的原则、个人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既有利于 强化激励与约束,又符合企业的实际情况,不会侵害公司以 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确定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本人同意《关于企业负责人年度考核结果的 议案》。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严格按照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认真 履行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合理化建 议,对公司董事会决策发表意见,增强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 领导水平,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关注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不受损害。 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经营班子和相关人 员给予了积极有效配合和大力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陈潮 2024年4月1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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