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美达(600710):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报告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 —规范运作》等要求,公司董事会就公司 2023年度任职独 立董事茅宁先生、李东先生、应文禄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 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茅宁先生、李东先生、应文禄先生的 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 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 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 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公司独立董 事在 2023年度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其履职行为符合《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 要求,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为公司决策提供了 公正、独立的专业意见。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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