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美达(600710):中信建投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作为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美达”、“公司”)发行股票购买资产并配套融资的财务顾问和主承销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要求,对苏美达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369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苏美达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十名参与配套资金募集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624.43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63元,扣除承销费用、律师费和验资费等发行费用3,409.6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46,590.40万元,相应募集资金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于2016年11月9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450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146,714.94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2,311.23万元;2023年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189.60万元,2023年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2.91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48,904.54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314.14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结余募集资金及产生的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分别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所有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并办理销户手续,公司与财务顾问、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也随之终止。 三、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系进一步提高信息传递的有效性,增强公司的市场反应速度,提升公司运营管理能力,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系通过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满足公司经营规模持续增长带来的资金需求,通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的提升来体现效益,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原列入募集资金投向计划的营口市大石桥盛康汤池20MW光伏发电项目和泗阳洪辉张家圩30MW光伏发电项目,并将剩余募投资金本金以及产生的利息共计12,204.81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已完成的募投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中结余利息收入共计1,270.69万元及未来产生的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可使用状态,同意公司“信息化建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募集资金余额及未来将产生的利息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继续以自有资金支付“信息化建设”募投项目剩余未支付相关尾款及质保金。 以上涉及变更后的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是通过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满足公司经营规模持续增长带来的资金需求,通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的提升来体现效益,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项目对外转让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认为:苏美达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3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因苏阳达公司发生的费用无法分配到两个具体项目,因此实现的效益在弶港滩涂20MW地面集中式渔光互补电站项目体现后,未在东台10MW渔光互补光 伏发电项目体现。 [注5]:会东县汇明二期30MW林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与会东县汇明30MW地面光伏发电项目同属会东县德润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会东德润 公司),因会东德润公司发生的费用无法分配到两个具体项目,因此实现的效益在会东县汇明30MW地面光伏发电项目体现后,未在会东县汇明二期30MW 林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体现。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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