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泰医疗(688617):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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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04月12日 21:26:37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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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惠泰医疗: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17 证券简称:
惠泰医疗 公告编号:2024-016 深圳
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深圳
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4月 1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司治理
结构调整,公司拟对《深圳
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1 | 第七十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
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
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
事主持。
…… | 第七十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
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
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
的一名董事主持。
…… |
2 | 第一百〇八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
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由七(7)名董事
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3)名,非独立
董事四(4)名,设董事长 1名。 | 第一百〇八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
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由九(9)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三(3)名,非独立董事六(6)
名,设董事长 1名,副董事长 1名。 |
3 | 第一百〇九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
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
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
弥补亏损方案; | 第一百〇九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
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
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
弥补亏损方案; |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
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
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
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本章程或股东大会授权范
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
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
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
置;
(十)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
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
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
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
度;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
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
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十七)提名董事候选人,提议撤
换、变更董事;
(十八)决定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
四条第(三)、(五)、(六)项规定
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十九)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或本章程规定和授予的其他职权。
...... |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
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
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
形式的方案;
(八)在本章程或股东大会授权范
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
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
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
置;
(十)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
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
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
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
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
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
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十七)提名董事候选人,提议撤
换、变更董事;
(十八)决定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
四条第(三)、(五)、(六)项规定的
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十九)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
(二十)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或本章程规定和授予的其他职权。
...... |
4 | 第一百一十六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
一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
半数选举产生。 | 第一百一十六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
人,副董事长一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由
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5 | 第一百一十八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
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
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 第一百一十八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
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
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
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
事召集和主持。 |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公司章程》修订所涉及的工商登记备案等事宜。《公司章程》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登记备案的内容为准。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内容进行同步修订。本次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
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4月 13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