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力股份(002571):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王文兵先生、高利芳女士、张洪洲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王文兵先生、高利芳女士、张洪洲先生的任职经 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 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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