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君正(30022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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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04月12日 22:06:04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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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北京君正: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北京君正 |
保荐代表人姓名:谢欣灵 | 联系电话:021-38676666 |
保荐代表人姓名:田方军 | 联系电话:021-38676666 |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 工作内容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0次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
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是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每月查询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 是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0次
保荐代表人未列席三会时,公司
会将三会会议议题和内容通知保
荐代表人,保荐代表人审阅了有
关文件,对需要发表保荐意见的
议案发表了专项意见并与公司管
理层进行了充分的沟通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
5、现场检查情况 | |
(1)现场检查次数 | 1次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 是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 | 工作内容 |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 |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 5次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及问题及结论意见 | 不适用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0次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否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1)培训次数 | 1 |
(2)培训日期 | 2023年 12月 22日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
的规定;募集资金管理的一般规
定,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制度和募
集资金使用制度;规范运作与社
会责任;上市公司再融资新规解
读等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1、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3、“三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根据公司总体规划,公司将募
投项目中“车载 LED 照明系
列芯片的研发与产业化项目”
变更为“合肥君正研发中心项 | 保荐人已就本次公司变
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
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
公司增资事项进行核查 |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 目”,变更后项目由全资子公
司合肥君正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合肥君正”)组织实
施;本次变更所涉及的募集资
金结余金额加现金管理收益
及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
合计为 11,332.64万元,公司
用上述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合
肥君正进行增资,并设立新的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 2023年 4月 7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暨使用募集资金向
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独
立意见;公司于 2023年 5月
19日召开 2022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
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并向承担新募投项目的合
肥君正增资。 | 并出具专项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泰君安认为: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暨使用募集资
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事
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
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
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
求。公司本次变更系基于
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等因
素做出的审慎决策,符合
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
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
资金、损害公司和股东利
益的情况。因此,保荐人
对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暨使用募集
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
事项无异议。 |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8、收购、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
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
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无 | 不适用 |
10、发行人或者聘请的中介机构
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无 | 不适用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
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 2023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较去年同期均出现下降。上述
变化的主要原因为:一方面受
宏观经济形势、地缘政治冲突
及核心通胀水平等因素影响,
报告期内全球电子市场下游
需求总体相对低迷;另一方面
公司大部分业务来自汽车、工
业医疗等行业市场,报告期 | 保荐人向公司了解了
2023年度业绩下滑的原
因,未来的发展战略及拟
采取的措施,并督促公司
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
义务,在定期报告中对相
关情况进行真实、准确、
完整披露。 |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 内,前述行业市场需求较为低
迷,产业链库存压力进一步影
响了客户的采购需求,导致公
司面向行业市场的产品销售
收入同比下降 |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及解决措施 |
1、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关于合法、合规及诚信的声明及承诺 | 是 | 不适用 |
2、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维持上市公司控
制权稳定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3、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股东关于避免
同业竞争、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等方面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4、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等关于股份限售等方面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5、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关于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 | 是 | 不适用 |
6、发行人其他股东关于不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声明
及承诺 | 是 | 不适用 |
7、发行人出具的其他承诺 | 是 | 不适用 |
8、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其他承诺 | 是 | 不适用 |
9、发行人其他股东出具的其他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0、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其他承
诺 | 是 | 不适用 |
四、重大合同履行情况
保荐机构核查了公司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经核查,影响公司重大合同履行的各项条件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合同无法履行的重大风险。
五、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 说明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无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
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
情况 | 无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无 |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谢欣灵 田方军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 4月 11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