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禾致源(688315):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G10759号 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目 录 页 次 一、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二、 1-8 报告 三、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 附件: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关于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ZG10759号 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2023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37号)同意,本公司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0,2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 12.76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512,952,000.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63,182,374.8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449,769,625.1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G10614号《验资报告》。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2022年 11月 1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同意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13号),同意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16,000,000股 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每股 20.7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32,160,000.00元,扣除不含增值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4,551,356.6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27,608,643.4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 ZG11941号《验资报告》。 (二)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于 2021年 4月 7日到账,共募集资金人民币512,952,000.00元,扣除证券公司承销费用人民币 46,170,038.40元,募集资金实际到账金额人民币 466,781,961.60元。 2023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3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于 2023年 10月 12日到账,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332,160,000.00元,扣除相关含税保荐承销费及持续督导费人民币 3,321,600.00元,募集资金实际到账金额人民币 328,838,400.00元。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为 76,901,411.16元。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制度 本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本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2023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3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3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 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 2023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于 2023年 12月 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 11,886.80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上述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个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对本议案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事项出具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发行费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G12035号)。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止,完成对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置换金额人民币 10,114.03万元。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止,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3年 4月 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2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其他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之日起 12个月之内有效。 本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2023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3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 2023年 12月 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683.86 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本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止,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止,本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3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注 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 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 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 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 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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