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禾致源(688315):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证券代码:688315 证券简称: 诺禾致源 公告编号:2024-014 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4月 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91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其他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之日起 12个月之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财务总监行使该项决策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 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37号)同意,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2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12,952,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3,182,374.86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49,769,625.14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 2021年 4月 7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年 4月 7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G10614号)。 (二)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情况 2022年 11月 10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同意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13号),同意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16,000,000股 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每股 20.7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2,160,000.00元,扣除不含增值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4,551,356.6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27,608,643.40元。2023年 10月 12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G11941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了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按照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调整情况 由于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 44,976.96万元低于《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 50,398.63万元,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公司拟对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于 2021年 4月 7日到账,共募集资金人民币512,952,000.00元,扣除证券公司承销费用人民币 46,170,038.40元,募集资金实际到账金额人民币 466,781,961.60元。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1、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按照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调整情况 由于 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27,608,643.40元,与原计划投入募投项目金额存在差异,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公司拟对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于 2023年 10月 12日到账,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332,160,000.00元,扣除相关含税保荐承销费及持续督导费人民币3,321,600.00元,募集资金实际到账金额人民币 328,838,400.00元。截至 2023年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二)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9,91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其他理财产品)。公司在选择投资收益凭证等产品时,相关产品需属于风险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 (四)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之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理财产品进行相应会计核算。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投资风险较小,在企业可控范围之内。 2、公司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3、公司财务中心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董事会、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2024年 4月 12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9,910.00万元(包含本数)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4月 13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