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禾致源(688315):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88315 证券简称:诺禾致源 公告编号:2024-013 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37号)同意,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0,2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 12.76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512,952,000.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63,182,374.8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449,769,625.1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G10614号”《验资报告》。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22年 11月 10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同意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13号),同意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16,000,000股 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每股 20.7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2,160,000.00元,扣除不含增值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4,551,356.6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27,608,643.40元。2023年 10月 12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G11941号)。 (二)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于 2021年 4月 7日到账,共募集资金人民币512,952,000.00元,扣除证券公司承销费用人民币 46,170,038.40元,募集资金实际到账金额人民币 466,781,961.60元。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于 2023年 10月 12日到账,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332,160,000.00元,扣除相关含税保荐承销费及持续督导费人民币3,321,600.00元,募集资金实际到账金额人民币 328,838,400.00元。截至 2023年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变更、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规定,在制度上保证了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2021年 3月 16日,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和平门内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1年 3月 17日,公司分别与全资子公司天津诺禾致源生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海淀园支行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其履行不存在问题。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以及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天津诺禾致源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诺禾致源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Novogene International Pte.Ltd、全资子公司Novogene (NL) International Holding B.V.、全资子公司 Novogene Corporation INC、全资子公司 Novogene (UK) Company Limited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和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公司于 2023年 12月 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 11,886.80万元。上述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个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对本议案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事项出具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发行费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G12035号)。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止,完成对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置换金额人民币 10,114.03万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止,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3年 4月 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之日起 12个月之内有效。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止,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2023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683.86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之日起 12个月之内有效。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止,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止,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止,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年 12月 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由于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27,608,643.40元,与原计划投入募投项目金额存在差异,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董事会根据发展现状、 未来业务发展规划及资金使用安排,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作如下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4月 13日 附表 1: 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单位:万元
注 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 2: 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单位:万元
注 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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