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朋微(688508):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88508 证券简称:芯朋微 公告编号:2024-043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16号)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8,2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28.3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798,06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75,568,924.28元(不含税),本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22,491,075.7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由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苏公W[2020]B069号验资报告。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38号)核准,2023年8月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17,904,986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54.1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68,838,792.46元,扣除发行费用8,955,125.23元(不含税),本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59,883,667.2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由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苏公W[2023]B069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止 2023年 12月 31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累计使用情况: 2023年度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开立的 7个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开立 4个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梁溪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吴支行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诚业支行签订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2年 5月,公司变更保荐机构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开户行重新签订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其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梁溪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公司及子公司苏州博创集成电路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博创”)、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 2023年 12月 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见“附件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和“附件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3年度,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3年 9月 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基于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原计划投入募投项目金额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司发展现状和未来业务发展规划,按照项目轻重缓急情况,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进行调整。工业级数字电源管理芯片及配套功率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由 42,794.66万元调整为 41,899.1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3年度,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3年度,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3年度,本公司未发生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3年度,本公司未发生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2年 3月 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54,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上述进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通常存放于其中收益较高的募集资金专户。 2023年度,未发生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赎回到期理财产品 5,000.00万元,产生投资收益 24.93万元(含税)。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3年 9月 25日本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含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 96,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2023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共计 8,000.00万元,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或通知存款净额为 69,000.00万元,未发生到期赎回理财产品的情况。截止 2023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专户理财产品期末余额为 8,000.00万元,定期存款或通知存款余额为 69,000.00万元。 6、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3年 3月 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大功率电源管理芯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工业级驱动芯片的模块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至 2023 年 2月28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大功率电源管理芯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工业级驱动芯片的模块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节余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均低于 1,000万。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已按要求完成全部募集资金专户注销。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不适用。 7、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无。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2023年 9月 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0,160.93万元向全资子公司苏州博创进行增资。根据苏州研发中心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使用计划,2023年 9月公司将 20,160.93万元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苏州博创进行增资,上述募集资金由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汇入苏州博创募集资金专户,其中 3,000万元作为苏州博创注册资金 17,160.93万元作为苏州博创的资本公积。 2)2023年 9月 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及承兑汇票方式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资金。2023年度发生等额置换购买材料费用 481.39万元,等额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人员费用1,378.91万元。 3)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由于拟使用募集资金支付的印花税 24.00万元只能通过与税费支付系统绑定的自有资金银行账号支付。因此,公司在使用自有资金支付上述税费之后,在不超过上述金额的情况下,以募集资金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增值税合计 4.13万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3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见“附件 3:《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财务人员于 2023年 12月 20日因误操作使用“工业级数字电源管理芯片及配套功率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向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支付置换资金报告审计费100,000.00元。公司经自查及时发现了该事项并完成了整改,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 1月 8日转回募集资金专户。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不存在其他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芯朋微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芯朋微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上网公告文件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苏公W[2024]E1098号); 特此公告。 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3日 附件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金额:人民币万元
附件2: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金额:人民币万元
附件3: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金额: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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