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宏远A(000573):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祝福冬)

时间:2024年04月12日 23:30:49 中财网
原标题:粤宏远A: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祝福冬)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祝福冬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忠实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投资者合法权益,推动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及运作程序更加规范。报告期内,本人履职时间为 2023年 4月 25日至 2023年期末,现将本人 2023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祝福冬,毕业于江西财经学院财务会计系,经济学学士学位,会计学副教授,会计师,广东地税纳税服务专家志愿者,东莞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东莞市科技评审专家,东莞市质量评审专家。曾工作于华东地质学院(现东华理工大学),现就职于东莞理工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现任农工党东莞理工学院支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现兼任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自查及说明
经自查,本人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集人或者成员,未担任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与其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独立董事保持独立性的规范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在 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应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共 5次,实际出席 5次,没有委托出席和缺席的情况;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会前认真查阅相关资料,必要时与相关人员沟通,对董事会会议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审慎判断后投出了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3年,本人现场列席了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没有缺席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任职期间,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事规则,本人出席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 4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1次,均有认真履行职责,没有缺席的情况。

(三)发表独立意见及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本人在任职期间对董事会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2023年 4月 25日,我就公司聘任高管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2023年 8月 29日,我就公司 2023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等情况发表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未来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有关要求,积极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四)2023年度,本人未发现有需要独立行使或一同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团队的沟通协作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审核了内审小组提交的关于下属企业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及财务数据等的内部审计报告,确保企业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性、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我们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紧密联系,通过参加审计前沟通会议、审阅关键审计事项以及讨论审计过程中识别的重大风险点,有效监督了外部审计的质量和公正性。

(六)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及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此外,本人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工作,通过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等多种渠道与中小股东保持密切联系。

(七)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情况
2023年度,本人除按时出席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外,还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如参加年度工作总结会、走访公司总部和地产公司经营场所等,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通过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报告期内,本人履职期间得到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的积极配合和协助。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履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 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上述报告均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其中,《2022年年度报告》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 4月25日起,本人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参与审议了《2023年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三季度报告》,本人认为公司上述定期报告编制、审议和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客观、完整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不存在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公司与子公司及附属企业的资金往来均属正常的资金往来;公司不存在违规的对外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事项。

4.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报告期内,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 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该续聘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5.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后,进行了包括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的聘任,本人作为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以及提名委员会成员,对聘任高管人员的资格进行了审核,发表了同意聘任相关高管人员的独立意见。

四、其他事项
1.报告期内,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
2.报告期内,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3.报告期内,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五、总体评价
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主动参与公司决策,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客观发表意见,审慎行使表决权,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

2024年度,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继续勤勉履职,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最后,感谢董事会、管理层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配合和支持。


独立董事:祝福冬
2024年 4月 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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