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宏远A(000573):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时间:2024年04月12日 23:30:49 中财网
原标题:粤宏远A: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73 证券简称:粤宏远A 公告编号:2024-011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3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2.本年度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董事会对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情况。

4.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20
年11月25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
南沙街兴沙路6号704房-2;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吉争雄。

司农2023年度末合伙人数量3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33人、签
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63人;最近一年经审
计的收入总额12,162.59万元,审计业务收入9,349.44万元,证券
业务收入5,318.07万元;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家,主
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司农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为 918.84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为人民币3600万元,符合相关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
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司农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发生相关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
和纪律处分,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

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10名从业
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15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郭俊彬,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
务十多年。2010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12月开始在司农
执业。近三年签署了尚品宅配华锋股份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
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芳,中国注册会计师,自 2001年起,从
事注册会计师业务。2014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年12月开始
在司农执业。近三年签署了创兴资源天迈科技、思为客科技等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审计报告。从业期间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审
计、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伟,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
务十多年,2004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8月16日成
为注册会计师。先后在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工作,历任项目经理、部门经理,授薪合伙人。2022年 5
月开始在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合伙人。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
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司农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郭俊彬、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芳、项目
质量控制复核人李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郭俊彬、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芳、项目质量控
制复核人李伟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未被立案调查。

3.独立性
司农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
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服务收费是以司农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
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计算,本次服务的总费用为不超过人民币
100万元(分别为年度财务审计费用 7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 30万
元)。本期审计费用,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无变化情况。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4年4月11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审议了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可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本年度为公司提供了良好的服务,该事务所能够尽责履职,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很好地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认为其在
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符合公司要求,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提议续聘其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
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情况:六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续聘司农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承办公司2024
年度审计事务。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二)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意见;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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