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宏远A(000573):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证券代码:000573 证券简称:粤宏远A 公告编号:2024-011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3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2.本年度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董事会对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情况。 4.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20 年11月25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 南沙街兴沙路6号704房-2;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吉争雄。 司农2023年度末合伙人数量3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33人、签 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63人;最近一年经审 计的收入总额12,162.59万元,审计业务收入9,349.44万元,证券 业务收入5,318.07万元;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家,主 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司农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为 918.84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为人民币3600万元,符合相关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 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司农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发生相关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 和纪律处分,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 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10名从业 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15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郭俊彬,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 务十多年。2010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12月开始在司农 执业。近三年签署了尚品宅配、华锋股份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 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芳,中国注册会计师,自 2001年起,从 事注册会计师业务。2014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年12月开始 在司农执业。近三年签署了创兴资源、天迈科技、思为客科技等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审计报告。从业期间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审 计、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伟,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 务十多年,2004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8月16日成 为注册会计师。先后在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工作,历任项目经理、部门经理,授薪合伙人。2022年 5 月开始在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合伙人。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 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司农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郭俊彬、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芳、项目 质量控制复核人李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郭俊彬、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芳、项目质量控 制复核人李伟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未被立案调查。 3.独立性 司农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 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服务收费是以司农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 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计算,本次服务的总费用为不超过人民币 100万元(分别为年度财务审计费用 7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 30万 元)。本期审计费用,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无变化情况。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4年4月11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审议了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可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本年度为公司提供了良好的服务,该事务所能够尽责履职,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很好地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认为其在 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符合公司要求,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提议续聘其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 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情况:六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同意续聘司农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承办公司2024 年度审计事务。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二)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意见;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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