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高速(601518):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上上上证证证证公公公公函函函函【【【【2222000022224444】】】】0000222299992222号号号号关于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方案 的监管问询函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2日,你公司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现金分红、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其中副董事长刘先福、独立董事林建忠对该预案投弃权票。 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进一步补 充披露下述信息。 1.公告显示,2019年至2023年,公司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89亿元、0.99亿元、3.18亿元、3.94亿元、 5.46亿元,连续五年盈利、连续三年盈利增长,但公司现金分红比 例仅分别为0、0、10.18%、0、0,仅2021年度低比例分红3240.95 万元。公司连续多年盈利,但多年未实施现金分红。公司称留存未 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日常运营发展、投资、偿还债务等。截至报告 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17.96%,连续多年下降;母公司期末未分配 利润为26.35亿元,连续多年增长;期末货币资金余额达15.13亿 元。 请公司:(1)结合近年盈利水平、资金使用情况,补充说明公 司货币资金余额较高且多年盈利的背景下,连续多年不或少现金分 红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大额资金闲置的情况;(2)详细列示 留存资金的具体使用规划,包括具体运营资金预算、偿债安排、对 外投资的具体方向等,充分说明相关资金安排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3)说明公司是否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以及公 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切实有效的措施。 2.公告显示,副董事长刘先福、独立董事林建忠对公司2023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投弃权票。请公司:说明副董事长刘先福、独立董 事林建忠投弃权票以及其他董事投赞成票的详细理由,相关董事是 否与你公司存在沟通分歧,全体董事是否独立审慎判断本次利润分 配方案,并请全体董事就是否勤勉尽责发表明确意见。 3.现金分红是上市公司回报投资者的最直接、最有效路径之一。 请公司全体董监高就现金分红方案相关事宜是否具备合理性发表意 见,并审慎评估现金分红方案是否符合公司长期战略,是否有利于 投资者分享公司发展成果,就现金分红事项及时回应市场和投资者 关切,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增强现金分红的稳定性、持续性 和可预期性。 请你公司于收到本函件后立即披露,并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回 复我部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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